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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业保险工作通知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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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业保险工作通知书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巩固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成果,推动高效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和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14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目标,努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效能,增强参与主体的社会责任和创新意识,大力推进高效农业保险,提升高效农业保险总量,扩大高效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促进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主要工作目标:主要种植业品种承保面为85%以上;高效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南通规定的目标。

二、工作要点

(一)继续坚持统一的运营模式。

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继续按照“联办共保”模式运营,政府和承办农业保险公司(简称承保公司)的风险责任承担比例为5∶5,并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农险办)与承保公司签订“联办共保”协议。

(二)继续稳定财政保费补贴政策。

所有种养业险种,继续实施各级财政补贴80%,参保农户缴纳20%的政策。农机人机保险、渔船渔民保险财政补贴政策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继续实施凡有财政专项资金奖补设施农业项目都要参加农业保险,并在财政奖补资金中安排一块作为投保签单保费的政策。

(三)不断提高高效农业保险总量。

在巩固主要种植业险种的同时,大力度发展高效农业保险。设施大棚、能繁母猪、育肥猪、山羊、养蚕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在继续实施种鸡保险的基础上,增加蛋鸡、肉鸡保险;在继续保留露地旱生蔬菜原有的险种外,新增四季豆保险;新增梨、露地葡萄保险;露地西瓜保险在近海镇近农村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到全市;适时开设南美白对虾、梭子蟹、紫菜等保险。

(四)加强农业保险运作规范程度。

1.规范保险统一条款。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条款、风险责任和费率。玉米、棉花、小麦、油菜保险金额为每亩500元,保险费率从原来的5%调减到4.5%,保费为每亩22.5元,其中财政补贴18元,农户缴纳4.5元;四季豆保险金额为每亩1000元,保险费率为7%,保费为每亩70元,其中财政补贴56元,农户缴纳14元;蛋鸡保险金额为每羽20元,保险费率为6%,保费为每羽1.2元,其中财政补贴0.96元,农户缴纳0.24元;肉鸡保险金额为每羽10元,保险费率为3%,保费为每羽0.3元,其中财政补贴0.24元,农户缴纳0.06元;梨、露地葡萄保险金额为每亩1500元,保险费率为8%,保费为每亩120元,其中财政补贴96元,农户缴纳24元;其他已经开设的险种保险金额、保费标准仍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规范开展承保工作。承保工作原则上由基层镇村干部和畜牧兽医人员办理为主,镇乡三农保险服务站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基层组织重点做好宣传工作,不得以任何手段强制农民参加保险;严禁以保险理赔款抵交农户应交保费。严格规范能繁母猪投保档案,对于未配带防疫耳标的能繁母猪一律不予承保。

3.规范理赔操作流程。理赔工作原则上由承保公司负责办理为主;如出现大灾或涉及面广,需要政府动用行政资源组织力量配合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全力配合协调,承保公司必须提供包括资金在内的相关保障。要坚持按保险条款和出险事实、责任理赔,对出险明细及理赔金额等重要信息以方便群众监督的方式张榜公布,赔付资金应于定损后20日内通过“一折通”支付到户,切实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高度重视养殖业保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已出险但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死亡能繁母猪、育肥猪、山羊等一律不予赔付。畜牧兽医部门要主动指导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动用专项经费,短缺的无害化处理费用可从保险管理费中列支,死亡猪的无害化处理费用不超过每头50元,其他畜禽按实际情况列支。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防疫、防病工作,努力降低能繁母猪、育肥猪、山羊、家禽的死亡率。

4.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农业保险政府部分的保费资金及巨灾风险准备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要求,健全财务核算账目,规范保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理赔周转金制度,及时做好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地缩短理赔到户的时间。同时,不断充实巨灾风险准备金,努力增强全市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5.继续完善管理费制度。农业保险管理费的计提办法、计提标准、使用范围和预决算制度,继续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创新力度。

1.积极加大创新工作举措。要及时启动滩涂养殖业新险种及有关种养业品种价格指数保险的研究;重点开展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和种植业产值保险的探索和创新;积极试点探索基层农险人员专职化;积极开拓涉农保险,开展“以险养险”活动。

2.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农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普及进程,充分利用“南通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网”,引导农户及时掌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方便农户查询本人参保和理赔情况。要切实做好农业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等基础信息建立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进一步拓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的覆盖面。大力拓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保障范围,要将所有的设施大棚和规模种养业参保大户等纳入农业保险服务对象,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农业保险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开发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平台等。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调与指导。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农业保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市农险办要建立以市农办、财政、农委、海洋与渔业、保险公司等为主体的联席办公会制度,及时协调和落实安排相关农业保险具体工作;要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求,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农业保险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工作推进考核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协保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宣传与培训。市农险办和镇乡三农保险服务站要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条例》,开展专题活动介绍农业保险的意义、保险方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等,增强广大农户的参保意识;要在实践中积极运用各种载体和行之有效的方法,把农业保险与农业生产、农作物灾害和疾病防治技术结合起来,通过送服务下乡,让农业保险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扩大农业保险的社会影响,让广大农户真正体会到农业保险的优越性;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农业保险政策、理论和实务等方面的培训。市农险办要重点做好镇村协保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

(三)加强服务与监督。承保公司要努力增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将农业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第一线;要按照已经明确的承保、查勘、理赔工作时限搞好服务工作,使参保户在投保咨询、灾后理赔等方面获得及时的保险服务。市农险办要不断加强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督,着力构建农业保险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设立农业保险热线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农民反映问题渠道;要加大对弄虚作假骗取赔款、套取财政保费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侵害参保农民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