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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场)计生办:
根据《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计生打拐信息员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市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计生打拐工作,充分发挥计生打拐信息员作用,建立健全非亲属关系落户信息网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加强协作,积极提供涉拐线索
各村(居)已于3月14日前指定一名计生打拐信息员,打拐信息员要结合计生管理日常工作,积极搜集本村(居)范围内买卖妇女儿童、来历不明妇女儿童、非亲生子女、非亲属关系落户人员以及政策外生育子女变动情况等涉拐犯罪线索,及时向所在镇(街)计生办通报。同时,各级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一旦发现涉拐线索或涉拐人员,需要打拐信息员配合的,要及时提供各种信息和便利。
入户摸排,完善涉拐信息资料
各村(居)要结合计生日常管理工作和入户登记工作,认真填写《海沧区非亲属关系落户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对辖区非亲属关系落户人员,特别是申报出生人口要进行全面摸排核查,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一旦发现涉拐线索,要即时上报镇(街)打拐信息联络员,镇(街)及时报告区人口计生局或区“打拐办”计生联系人。信息表一式三份,镇(街)、村(居)各存档一份,另一份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报区人口计生局备案。
加强培训,保障打拐队伍建设
我局将邀请区公安局“打拐办”工作人员结合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共同做好打拐信息员队伍的业务指导,提高发现、甄别涉拐犯罪线索的能力水平。今后,打拐信息员和打拐信息联络员有发生变动的,镇(街)计生办要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统一向“打拐办”计生联系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