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加强村级债务监管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认真贯彻上级《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逐步化解以前形成的村级债务,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村级债务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重要性
近年来,按照上级要求,我乡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巩固这一成果,各村(居)民委会要充分认识制止村级生产新债的重要性、紧迫性,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坚持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
二、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强化村级债务管理
1、债权债务应做到双方帐款相符,禁止单边记帐,应当及时清理,收回债权,在尽能力归还债务的同时,应当采取措施盘活不良资产并防止不良资产增加。
2、按照“谁办事,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除中央有规定外,原则上不得要求村组织安排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项目配套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货款为企业提供担保和用于村级开支,严禁借高利货举债弥补经费不足,坚决制止村委会产生新债务。
确因重大事项需举债的,要严格债务报批税序,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制订合理的还债计划和明确还债责任人,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委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长签审后,才可列入村级财务核算。
3、村级集体债权应指定专人催收结算,各种特色项目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按合同规定兑现。对历年形成的应由农民负担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村级提留、乡统筹尾欠,要严格按照税法政策建立往来登记簿,不得随意清欠。
三、村级不良债务的消化,目前情况下,可采取如下措施逐步解决:
1、村委会根据特定情况,依法对欠款与债权人挂钩实行相互抵帐,多还少补。
2、各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银行同行期利率,兼顾债权人利益,对历年性生的货款要进行核本降息,对个人的高息借款,应及时予以查帐停息,按现行国家金融政策进行处理,核减不合债务。
3、村集体闲置的资产,如房屋,机械设施等村级可实行公开招标拍卖。
4、村级集体组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可以实行招标承包、租赁经营或拍卖。
5、国家依法征占用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优先用于偿还村级债务。
6、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7、勤俭节约,要严格按费用控制限额标准开支,在上级安排的村级转移支付中,力争每年挤出一部分还债。
8、对死亡绝户等原因而无法归还的呆账,按账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核消。
9、杜绝新的不良债务的发生,村委会不得向民间借款。
四、对违反规定发生的新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以举债名义从中牟利的乡村干部,要责令其将所得款全部退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