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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遵循合同法抽查通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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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遵循合同法抽查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31号)的精神,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察[]12号)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察[]7号)的统一部署,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

二、检查内容

以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各项社会保障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为重点,全面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情况。

1、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情况;

3、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

4、依法参加社会保障登记和按时缴费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6、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

7、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要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抽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在检查中要注意把宣传劳动合同法知识与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相结合;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有针对性地对工业园区、重点单位、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动员阶段(年9月1日至9月10日)。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营造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制环境。要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以中小企业、劳动密集企业为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各项内容,提供有关依法用工的咨询建议,帮助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要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广大劳动者全面、正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用人单位自查阶段(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劳动保障部门向所辖区域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发出报送“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自查表”,要求用人单位对照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三是执法检查阶段(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对所辖区域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检查,集中力量对违法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具体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一年。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对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用工行为,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检查。

2、严格执法。劳动保障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和拖欠工资、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