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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殡葬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火化率逐年提高,殡葬设施逐步完善,清理乱建坟墓专项治理成果得到巩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火化率指标仍呈逐年扩大趋势,离省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目前蕉城区火化率是全国区一级火化率最低的区,市是全省火化率最低的设区市。为了改变落后状况,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9月21日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按照有关要求,层层签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切实把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殡葬改革责任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评先、评优、升迁和调任直接挂钩。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要在近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手、覆盖各角落的宣传态势。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殡葬改革的典型做法、成功经验、明显成效。营造比、学、赶、帮氛围,指导和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落实。总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办法,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工作,使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依法行政,切实加大殡葬改革监管力度
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政策法规、落实包干责任、健全基层殡改工作机制、部门齐抓共管、加强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具体措施和办法,尤其要严肃单位、个人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殡葬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火化率。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遏制违规殡葬行为,对违反规定土葬的,要做到发现一宗,坚决起棺火化一宗,决不手软,形成高压的执法态势。市政府将组织文明办、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工商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坟墓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是未达到预期计划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将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四、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制止偷埋乱葬行为
殡葬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部门的责任。工商管理部门要依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查处、取缔火化区内的棺木经营点,以及无证经营丧葬用品的店铺;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违规组织大操大办的送葬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违规经营殡仪运输业务的车辆予以处罚;城建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对沿街撒纸钱的行为,要给予制止和处罚;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太平间的管理,坚决堵住尸源从医院流入社会;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未经审批而私自建造的坟墓,并责令其恢复地貌;林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在林地上建造坟墓者依法责令恢复原貌,并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法院要积极配合,依法支持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丧事的查处;民政部门要负责做好殡葬管理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规殡葬的强制执行工作。各职能部门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履行职责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抓好殡仪馆建设,为殡葬改革奠定物质基础
按照省政府要求,到年所有15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都要完成殡仪馆的建设任务。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有寿、屏南和周3个县没有殡仪馆,除周县殡仪馆动工在建外,其余2个县还未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因此,要求未建馆的3个县要高度重视,把建设殡仪馆列入议事日程,尽快完成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建馆任务。蕉城区殡仪馆的改扩建争取明年动工建设,年底投入使用。
六、加强公墓建设,切实解决骨灰二重葬问题
各县(市、区)要在搞好经营性公墓建设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根据公墓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规划,每个村都要划出一块地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建设公益性公墓资金可以从几个方面统筹解决,即财政部门支持一点、林业部门补助一点、村民自筹一点。在加强公墓建设的同时,要宣传公墓是殡葬改革的过渡形式,大力提倡树葬、花葬和深埋等不留坟头的生态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