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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用地供给通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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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用地供给通告

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11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编制两个供地计划的通知》(国土资综〔〕336号)的精神,县政府决定编制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省国土资源厅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的编制与公布做为年度常态性工作,对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供地落实情况实行责任制考核。为确保两个供地计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确保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所需用地的供应。

二、工作重点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的供应能力。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计划,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供应潜力。依据对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农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区域或宗地建设规划手续办理情况等,对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来源进行潜力分析后,综合确定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量、住房用地量。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结合各单位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需求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的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各区域、各行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草案。

(四)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草案书面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于每年3月下旬前上报省厅和国土资源部备案。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的公布与实施。通过相关媒体及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具体组织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准备部署阶段(每年月25日前完成)。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每年月20日前完成)。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供应能力,核实各单位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供应能力及需求量。

(三)草案拟定阶段(每年月日前完成)。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每年月日前完成)。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五)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每年月20日前完成)。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计划填报和备案(每年月31日前完成)。通过“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有关数据和文本,并将年度供地计划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备案。

四、任务分工

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它各有关部门要做好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需求的预测,负责提供本辖区、本行业和本部门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住房用地需求,提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建议方案,包括2012年度各部门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落实到具体地块(注明所在的乡镇),并负责及时提供计划编制工作中涉及的有关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两个供应计划编制协调决策工作。具体调整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计划编制工作经费,并把计划编制工作作为常态化的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共同做好计划编制工作。

今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供地计划的编制工作做为年度常态化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预测,提出年度项目用地需求量,作为编制年度供应计划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