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教育厅扫盲行动通告范文

教育厅扫盲行动通告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教育厅扫盲行动通告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教育厅扫盲行动通告

近年来,根据教育部和省里统一部署,我省各地成立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策措施,健全扫盲工作队伍,开展师资培训,以《省扫盲课本》和配套教学光盘为载体,通过集中办班、送教上门等形式全面开展新一轮扫盲工作,全省扫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四年多来,全省累计脱盲人员近30万名,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省成人文盲率为2.44%,青壮年文盲率为0.53%,非文盲率达97.56%,在全国的位次由年的倒数第9名跃居为第9名,我厅对此将适时对近年来扫盲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但“六普”数据也显示我省文盲人口的绝对数还有90万名,扫盲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年12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扫盲教育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全国扫盲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让文盲人口识字、会算、懂法、懂德,是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提高他们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的关键所在”。根据全国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2012年扫盲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扫盲目标任务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今后扫盲教育的重点人群以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为主,同时兼顾年龄较大的文盲。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省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还有12.4万名(各设区市情况见附件1,分县文盲情况将分设区市另行发送)。为实现“十二五”期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我省每年青壮年脱盲人口至少需达3.1万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巩固提高“两基”和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扫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我厅下达的2012年扫盲计划(见附件2)及时分解下达,切实落实好年度扫盲工作任务。

为支持各地开展扫盲教学,我厅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并将根据教育部《扫盲教育课程设置及教学材料编写指导纲要》的要求修订我省扫盲教材,把《省扫盲课本》细分编写为《生活中的读与写》《日常生活中的数和算》《生活中的知与能》,待我厅报送教育部备案、审查后免费赠送各地使用。

二、继续开展扫盲教学

根据我省现有文盲主要集中在农村、分布更为零散的特点,各县(区、市)教育局要主动与当地统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六普”后我省现有文盲特别是青壮年文盲的数量、分布和具体人员名单,区别不同区域和人员分布特点,落实扫盲工作责任,文盲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要加大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动员文盲参加学习的力度,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继续通过集中办班、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结合等方式开展扫盲教学;文盲人口较为分散的地方要通过组织中小学教师送教上门、包教包学等形式开展扫盲教学。

三、做好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各地要在近年来有效开展扫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脱盲人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使脱盲人员巩固所学会的文字,掌握1-2项职业技能,具备公民所需要的基本文化知识和基本能力。将扫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加脱盲人员运用文字交流和沟通的机会,避免脱盲人员复盲。

四、加强流动人口文盲和残疾人文盲的扫盲教育

各地要注重抓好城镇流动人口的扫盲工作,在流动人口文盲集中的地方,依托当地的小学、市民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举办“成人识字班”或“业余小学班”,利用晚上或双休日为城镇流动人口文盲提供免费学习的机会。残疾人脱盲是扫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各地要加强对残疾人文盲的鉴定工作,组织动员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文盲到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扫盲教育。

五、组织脱盲测试和上报统计报表

设区市教育局和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要按照我厅《关于对文盲学员进行脱盲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从脱盲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组成新的脱盲试卷,指导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脱盲测试并发放脱盲证书,并于2012年12月底前汇总所属各县(市、区)当年的脱盲人员花名册、脱盲人员情况统计表,经审核无误后将电子文件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六、加大扫盲工作督导检查力度

扫盲工作已经纳入了我省“教育强县”“双高普九”和对县督导评估体系中,各设区市要运用督导、检查手段推动各县(区)开展扫盲教育,及时了解、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扫盲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扫盲任务,对扫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扫盲教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地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