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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节假日市场供应通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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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节假日市场供应通告

2012年、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做好2012年我市、市场供应和消费保障工作,确保市场商品量足、质优、价稳、便民,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场供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市场供应和消费安全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主要工作抓好抓实。要针对当前市场供应、物价运行情况和恶劣天气可能出现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工作早部署、货源早安排、措施早落实。要加强责任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对于节日市场供应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要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确保期间粮、油、肉、菜、蛋、水产品等主副食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不出现重大消费安全事故。

二、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随着节日来临,粮、油、肉、菜、蛋、水产品等主副食品需求将明显增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群众生活必需的节日主副食品供应、消费、调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协调指导流通企业根据节日市场消费情况,扩大适销对路商品采购,丰富节日供应。要引导99家省、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加大投入,发展反季节蔬菜生产。要加强产销协作和运输调配,开展“农超对接”,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要引导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到外地区、外省建立蔬菜及农副产品协议基地,做好异地产销对接,保障我市货源。要充分发挥已建立的104家平价商店和167直供销售点(店)的作用,做好节日期间的货源投放和管理,方便市民消费。

为保障中心市区市场供应工作,稳定食品价格,中心市区按以下要求安排储备:粮油储备按不低于人均优质大米5公斤、食用植物油0.5公斤、小麦粉1公斤、粮油复制品2公斤的标准进行储备。由市粮食局负责组织优质大米500万公斤,小麦粉100万公斤,食用植物油50万公斤,小麦粉100万公斤,粮油复制品100万公斤,上市品种40个以上;猪肉储备由省市食品公司(鲤城区)负责从三明、莆田等周边地区调供生猪8500头,其中应急储备生猪1500头;蛋品储备由市食品公司负责从辽宁等主产区调供蛋品20万公斤,提前一个月有序投放市场;蔬菜储备由市蔬菜公司负责组织供应蔬菜1250万公斤有序投放市场,其中主要品种为花菜150万公斤,大白菜150万公斤,包菜100万公斤,茄果类蔬菜150万公斤,瓜豆类蔬菜180万公斤,根茎类蔬菜150万公斤,其它类蔬菜370万公斤,上市品种60个以上;水产品储备由市水产公司组织经济鱼6.5万公斤,其中带鱼3万公斤,鳗鱼2万公斤,西非、黄翅0.5万公斤,乌鲳0.2万公斤,马鲛鱼0.5万公斤,水产品小包装0.3万公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参照中心市区市场供应储备要求,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消费习惯,制订市场供应保障方案,落实具体储备品种、储备数量及承储企业。要认真核实粮、油、肉、菜、蛋、水产品等企业生产、调运、库存情况,掌握副食品调控基地生产、上市情况及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节日备货情况,重点跟踪蔬菜、猪肉、食用油市场运行动态,确保期间主副食品市场繁荣稳定。

三、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协调市场供应、价格和监管工作。要细化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稳定当前食品价格十项措施的通知》(政发明电〔〕3号)及市政府《关于稳定当前食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政文〔〕236号)、市府办《关于印发市推进平价商店和直供销售点建设稳定食品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25号)有关要求,保障市场供应,切实稳定节日食品价格。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要密切跟踪节日价格运行动态,完善价格异动协商机制,必要时与重点流通企业确定主要副食品的协议批发价和协议零售价,启动平价商店运作机制,扩大平价商店中平价商品品种、延长补贴时间。要警惕低温冰冻灾害,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督促各级副食品调控基地做好抵御自然灾害准备工作,加强与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联系,落实瓦片、蜡烛、方便食品等应急商品货源,关键时刻发挥企业的作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运力保障,畅通流通渠道,通过实行补贴运费、补贴差价等措施,吸引货源,实现以量稳价。要充分发挥国有主渠道和民营骨干企业作用,认真抓好各项应急储备。特别要组织核查好生猪活体储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2012年我市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增加至61820头,其中市级12000头,港3000头、石狮6000头、晋江20000头、南安8000头、惠安2500头、安溪4000头、永春2800头、德化2520头、台商投资区1000头。

四、扩大节日消费,保障食品安全。要根据居民消费特点,围绕餐饮、文化、服装、健身、旅游等消费热点,统筹考虑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积极组织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购物节、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等促消费活动,繁荣节日市场。要组织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扩大农村居民消费。要加大对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市场消费。

工商、公安、消防、经贸、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密集场所消防以及烟花爆竹等经营场所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切实做好展会、集会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食安办、工商、质监、卫生、农业、海洋与渔业、粮食、经贸、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节日食品安全执法,加大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出售劣质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年糖、年糕、年饼、乳制品等年货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阻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督促零售商依法规范促销。前,要组织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隐患。

五、落实保障资金,帮扶困难群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特别关注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情况,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低保对象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实行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28号)和《关于对低保对象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实行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政办238号)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跟踪督查价格补贴发放落实到位情况,确保及时足额发放,让他们过上一个幸福安康的节日。

六、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报告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经贸、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市场监测工作。对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及食品安全情况,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节日市场运行安全和社会安宁。要充分运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监测平台,加强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情况的动态监测及分析预测,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报数据。2012年月22日至28日启动“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日报制度,样本企业每日上午10时前在系统中报送昨日主副食品价格和销量。1月28日上午10时前,“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的零售、餐饮企业应在系统中报送黄金周7天销售情况。节日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及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市经贸委已下发《关于2012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相应抓紧制定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方案,报送市经贸委。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和市食安办、市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