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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毁坏森林资源行动通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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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毁坏森林资源行动通告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维护全县林区和谐稳定,保障现代林业建设,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攻势二号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经县政府同意,自年11月10日至年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攻势二号”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我县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按照全系统合力行动,全过程密切配合和“造声势、摆态势、强攻势”的工作步骤,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厉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收滥购林木案件,重点整治林区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

通过专项行动,强化林区干部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国土生态的安全意识和科学发展的责任意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上升势头;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促进我县林区和谐稳定,为“海西”现代林业建设建功立业。

二、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林业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以下四个方面为打击重点。

(一)重大盗伐、滥伐林木特别是盗伐、滥伐国有林、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

(三)非法占用林地或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违法犯罪行动;

(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行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1月10日—11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逐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贯彻部署,提高对当前林区治安形势和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县形成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通过查阅档案、实地巡查、调查走访等形式,重点对国有林场、木材加工企业和非法征占林地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检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相关案件线索,确定严打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细化行动方案。各乡镇(场、区)于12月3日前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重点案件和重点整治部位。

(三)集中打击阶段(12月6日—年月20日)。在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的基础上,重拳出击,集中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上林地、私收滥购林木案件,着力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抓获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员,依法打击处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县林业局要组织若干督导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场、区)开展检查督导。

(四)整改总结阶段(年月21日—月28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评估、表彰先进,对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完善措施,强化管理,于年3月2日将工作总结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打击行动,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专项行动的现实意义,自觉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中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林业局局长黄堃任组长,林业局副局长冯志平、森林公安分局张顺福局长、周建辉教导员任副组长,县法院林业法庭、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科以及林业局有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攻势二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森林公安分局,具体负责对行动的指导协调。各乡镇(场、区)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针对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县林业部门要主动协调新闻部门,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以强大的舆论攻势,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要深入基层、深入林区,广泛开展宣传进村、送法入户、普法到人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流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普法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

(四)增强打击,确保实效。各乡镇林业站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和当地林区安全稳定形势及突出问题,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配合支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要求,认真参与,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要准确区分案件性质,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行动,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增强发现和打击能力;要盯住重、特大案件,咬住疑难案件,攻坚克难,尽快破案。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要主动配合森林公安部门,加大对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林业站要在前期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以前发生的违法侵占用林地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依法妥善处理,处理结果于11月25日前上报县林业局林政股。对11月26日以后发生或发现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县森林公安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反映敏感的案件,要加强打击力度,对重、特大案件要根据要求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在加大对各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要根据这次专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坚持边打击边整改。各乡镇(场、区)对媒体多次报道、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要引起重视与支持,依法依规,全面治理整顿,切实解决问题。要根据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探索建立积极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住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