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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住房保障目标通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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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住房保障目标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的通知》(政办〔2012〕28号)精神,我县2012年住房保障目标为1220套(户),基本建成760套。现将县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予以分解下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年度目标任务。2012年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工作任务:经济适用住房200套,公共租赁住房700套,限价商品住房15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00户,垦区危房改造50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户;基本建成760套(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目标责任书另行签订。各有关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其中垦区危房改造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各有关乡镇和安厚农场、五寨农场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

二、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各责任单位要按照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把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征地、拆迁进程度,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房)改造、垦区危房改造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去年已开工结转今年续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尽快竣工(今年计划竣工项目见附件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受理工作要在上半年完成、国庆节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加强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各有关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规定的资金渠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和范围,管好、用好各项国家和省补助资金。要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住房保障工作所需业务经费,通过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四、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要按规定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五、加强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2012年“民生建设战役”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经济持续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各有关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是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县监察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局、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实施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专项和联合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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