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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工程”是指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自然村的群众整体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从根本上解决路、电、水、通讯、广播电视等“五通”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改善人居环境。年,县委、县政府继续把造福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战役项目,省、市安排我县年搬迁任务850人(年已提前完成38人)。为确保搬迁任务的如期完成,把实事办好办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搬迁对象
1、确定搬迁对象。列入今年造福工程搬迁的对象主要是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五通”困难的边远、偏僻、分散的自然村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对符合造福工程搬迁条件又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户优先纳入搬迁对象。
2、促进集中安置。造福工程搬迁要以集中安置为主,各镇要做好规划对规模化集中安置点的搬迁指标予以优先满足,今年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对象要占当年搬迁指标的90%以上。
3、鼓励整村搬迁。对今年实行自然村整体搬迁以及在以往搬迁基础上今年计划实现自然村整村搬迁的,优先纳入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要妥善解决个别特困户搬迁安置难的问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探索过渡房、产权共有房等形式予以同步安置,避免产生整体搬迁后仍有个别贫困户滞留的现象,对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特困户要予以特别照顾。
按照上述要求,根据年初各镇、村的摸底调查,经研究,我县将年812人的搬迁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镇、村(附件1),要求相关镇尽快将指标分解到户到人,搬迁对象要在镇、村两级的政务(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尽快落实搬迁群众的安置地点,对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进行建档立卡,登记造册(附件2)。公示确定后的具体搬迁对象登记表经各镇政府审核盖章后,于7月15日前上报县委农办,同时将电子文本报县农办邮箱。
二、重视规划设计
1、要统筹考虑。要把造福工程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结合起来;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地质灾害和灾后重建安置结合起来;与农村危房改造结合起来;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实行新建与扩建相结合,科学选择安置地点。对所选的建设用地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防止出现因选点不当造成的新灾害威胁。
2、要加强规划。加强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的规划建设,规划要有前瞻性,明确功能定位,对安置小区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统筹考虑,对小区的房屋建设的朝向、外墙立面、环境绿化等统一安排。规划可适度超前,然后进行分步建设,逐步到位。要加强造福工程住房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鼓励和支持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节能环保型住房。要十分珍惜和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建房用地。
3、要提供样图。各镇要充分考虑群众生活习惯,广泛征求搬迁群众意愿,提供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实用、节能、抗震要求的房屋设计图纸供搬迁户选用。
三、落实优惠政策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加快实施造福工程的若干意见》和省农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和省农业厅《印发关于造福工程有关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65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国土、民政、建设、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职,按照要求落实造福工程各项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费用、减化审批程序。造福工程补助资金要落实到户到人。对列入造福工程搬迁对象的群众,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建房资金。对符合计生部门认定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按每户2500元的标准予以增发补助资金。
各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有关政策,为搬迁户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充分利用一事一议的政策,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争取相关资金补助,支持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
1、造福工程是属于国家扶贫开发的一项主要工作,各镇要把造福工程作为“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造福工程的服务和支持。
2、重视造福工程搬迁群众后续发展,拓宽发展空间,把解决就业、发展产业、增加群众收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农办要把搬迁群众优先纳入阳光工程培训、一户一就业培训。扶贫小额贷款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给造福工程搬迁户。
3、加强动态管理和督促检查。造福工程是县委、县政府办实事项目,要实行月报制度,各镇从7月份起每月20日前以镇为单位向县委农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农办、县效督办要经常深入到各搬迁点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和建房质量,对无法动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调整指标,确保全县造福工程所有的搬迁对象,在2012年前至少完成一层封顶,可搬入居住的工作目标。
4、加强造福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造福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全面推行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资金补助等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落实补助资金直接到户的措施,年继续把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对象的人头住房补助资金实行打卡(存折)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加强造福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实行资金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搬迁对象到本镇外村购房集中安置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购房协议。
5、开展造福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我县将在2012年春节前组织开展全县造福工程检查验收,全县所有的搬迁对象按要求至少完成一层封顶才给予资金补助,未能按时完成搬迁任务的,其补助资金将调剂给超额完成任务的镇、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