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道路两旁及高速路口周边规划监管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加强我县境内线、平线、公竹线、下宫线(以下简称“四线”)公路两侧和高速公路互通口周边地带的规划建设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公路周边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公路交通的有利条件和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营造优美的城乡风貌和道路景观,避免交通隐患和今后不必要的建设拆迁,现将“四线”公路两侧和高速公路互通口周边地带的有关规划建设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管理,营造良好的城乡面貌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管委会应编制完善本区域建设总体规划,把辖区内“四线”公路两侧和高速公路互通口周边的建设管理,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作为营造良好的城乡面貌、改善投资环境的大事,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距线公路两侧各100米,距平线、公竹线、下宫线公路两侧各50米,距林头、西山、雨亭三个高速公路互通口四个开口处深100米、宽150米范围内,作为城乡建设的重点区域,严格控制建设。因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进行建设的,必须首先做好建设规划和景观规划,严格按建设法定程序报县建设局审批。三个高速公路互通口控制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必须报县人民政府核准。
(三)“四线”公路两侧和高速公路互通口控制区的建设布局,必须按“纵深组团”的发展方式进行。禁止沿公路条状发展、倚路建房、以路为街、变路为市。要把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有效结合,统筹考虑。建设部门应做好路口、路网和标高竖向规划的控制,确保控制区域范围的建设整体协调发展。
(四)强化“四线”公路两侧和高速公路互通口控制区内的规划管理。要高起点规划,保证规划连续性和稳定性。推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集中统一建设方式,严格控制个人住宅等零星建设,严禁见缝插针,沿路乱占乱建,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和建设规模,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有效发展。
二、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建设的有序进行
(一)严格执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管理的规定,确保我县良好的交通状况。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公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两侧建设的管理,按照《公路法》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距线公路两侧边沟外缘20米,距平线、公竹线、下宫线公路两侧边沟外缘15米为“四线”公路建筑控制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红线范围内建设。
现有穿越集镇和中心村建成区的公路路段,两侧建筑控制红线,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建设总体规划规定执行。总体规划没有明确控制要求的,必须制定详细规划加以明确。尚未编制规划的乡镇和村庄,在线公路两侧各100米,在平线、公竹线、下宫线两侧各50米范围内暂不审批各项建设。
(二)“四线”公路两侧和高速公路互通口控制区内的任何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和“先报批后开工”的管理原则。未经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和定点放样,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坚决杜绝“边建边办”或“先建后办”等违法建设行为。禁止违反建设审批法定程序,搞土地和建设清理,搞以罚代批、以费代批等行为。
(三)注重“四线”公路两侧和高速公路互通口周边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品位。立足建筑空间、建筑群体、建筑立面景观的和谐协调,突出地方建筑风格,防止千房一面。建筑设计图纸的审定,由县建设局在办理《建设许可证》时严格把关。
(四)各级建设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四线”公路两侧和高速公路互通口控制区内的建设监管工作,对违反以上通知等各种违法建设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处理。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