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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治理非法经营走私进口旧服装专项行动的通知(政打私办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我县实际和自身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县政府成立打击治理非法经营走私进口旧服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组长,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环保、检验检疫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缉私职能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抽调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要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2、海陆并举,依法严惩。各缉私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和措施,加大对走私旧服装、固体废物的侦控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让其形成气候。海关缉私、边防和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要加强对宫口港和粤交界海域的巡查力度,严密布控,牢牢把握打击主动权。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粤交界的重点运输道路、路口进行巡查,加强对市场监督检查。通过海上查、陆上堵,保持打私高压态势,严防周边地区旧服装等走私物品向我县辖区转移。
3、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打私办要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环保、国家安全和检验检疫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情报沟通,积极拓展案件来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海关缉私、边防、工商和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和开展面对面教育。通过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我们开展查缉提供便利和支持。
5、请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打私成员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县打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