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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切实消除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细节存在的隐患,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法经营,杜绝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县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推进“平安”与和谐社会建设上来,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和元霄期间全县社会安定稳定。
二、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原则上每个村可设立一个零售点,大村可设立一至二个点,凡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由县烟花办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合格给予发证。县烟花办要严格审批程序,把好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及其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查关。我县设立的禁炮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经营销售烟花爆竹。
三、齐抓共管,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我县现有办理许可证的烟花爆竹批发点2个,零售点11个,还有24个正在申报审批的零售点。这些零售点虽然遍布全县10多个乡镇,但他们只占领全县烟花市场的一部分,大量的非法烟花爆竹仍然存在。县烟花办对已取得许可证的批发(经营点)企业,要强化监管措施,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物防、人防、技防措施到位。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把宣传发动作为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力武器,做到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要选择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事例、案例公开曝光,以活生生的事实教育和警醒群众,不断提高全民公共安全意识,让群众知道非法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要加大市场的巡查力度,全面规范销售企业的经营活动,确保批发(经营)产品来源合法,经营场所符合安全条件。对市场中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非法销售点,坚决给予取缔,并依法进行从严处罚。县烟花办要负起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当地乡镇和公安派出所对市场进行公开巡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严肃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活动,确保“三节”的安全和稳定。
四、严厉打击各种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临近,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任务比较繁重,各乡镇(区)的领导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节日安全。针对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打非”的牵头职责。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形成合力,体现责任捆绑。公安和安监等部门要根椐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各乡镇(区)要与各村签订“打非”责任状,并组织公安派出所和工商所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查处。要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安监部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主动地揭发烟花爆竹非法活动。公安和安监部门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要一查到底,并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