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区县市容市貌综治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繁荣、有序的城区环境,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提升我县市容市貌环境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街建筑物(商场、商店、餐馆等)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进行其它经营活动。禁止沿街兜售物品。
二、禁止占用城区道路两侧、主干道十字路口、广场城区入口、桥梁、街道公园及其它公共场地从事设置市场、摊点,占道洗车、广告宣传(乱张贴广告标语、乱写乱画、乱悬挂物品)、经营或娱乐活动和堆物、作业、搭建设施等占道活动。如因公共设施需应报城市管理部门批准。
三、禁止从事食品经营、门窗加工、铁艺制作等沿街店占道经营和店前乱搭盖等行为。
四、机动车辆在车行道要单侧顺向停放在划定区域线内,在人行道上要规范停放在指定区域线内,不得乱停乱放。
五、商家店铺不得经营管制刀具、仿真枪等非法物品。
六、商家店铺要做到合法经营,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无证无照经营。
七、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不得占用城区道路从事营运活动。
八、农(集)贸市场经营摊点要做到规范有序、清洁卫生、合法经营。
九、车辆维修、洗车场(店)、车站及周边管理有序,不得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和乱搭盖遮阳网等占用城区道路和影响城区市容市貌美观。
十、禁止在城区内乱晾晒衣物、堆放废弃物、放置小广告、小灯箱等行为。
十一、凡在城区内不得随意随地乱扔乱投放建筑、生活垃圾,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行为。
十二、严禁建筑施工、饮食、娱乐场所、服务业等场所产生噪声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十三、严禁生产、生活污水随意随地排放,污染环境卫生。
十四、要爱护市政设施,严厉打击破坏城市标示牌、隔离栏、公交站点、环卫等市政设施行为。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建设、交通、环保、工商、交警、城管执法和城监大队等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各职能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彻底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