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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饰品管治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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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饰品管治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生产行为,维护行业经营秩序,提升辖区内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及其产业链产品的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占有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树立“中国银饰之乡”的良好信誉,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加强“质量与安全年”的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决定对我区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开展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生产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生产经营上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促进企业完善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计量检测器具管理、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规范销售经营行为,建立从产品设计、生产加工、检测检验、经营销售等全过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切实提高行业产品质量和诚信经营行为。通过整治,培育并帮扶一批产品质量优、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管理好、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发掘并帮扶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含量高、拥有专利权的企业制订产品企业标准,并把标准转化为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掌握话语权,占领行业制高点;打击并取缔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行为,产(商)品短量行为和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专项整治,努力做大做强区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整个产业,打造和叫响品牌,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步骤及时间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10前)

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目前所掌握行业分布信息,认真筹划,严密组织,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区经贸局牵头组织,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协会协助通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质监部门就专项整治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让广大企业主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做法和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月10日-月30日)

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切实开展并完成辖区内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的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域内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了摸清行业质量状况、在调查摸底的同时,质监部门将为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一次免费的监督抽检活动。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区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的调查摸底工作,为了确保调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区经贸局、行业协会和属地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协调配合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开展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集中整改阶段(月日-7月31日)

年7月31日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存在问题的自我整改工作。一是召开集中整改动员会议。月10日前由区经贸局牵头、区行业协会、属地乡镇政府协助,召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参加集中整改动员会议。分别由质监部门通报前一阶段在调查摸底和免费检测中发现的有关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和产品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工商部门通报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分析和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危害性,提高生产经营者对质量意识、诚信经营意识重要性的认识。并分别由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对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目标、标准、要求和措施进行部署。二是深入帮助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区工商局要加大对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力度,帮助指导经营者做好产品标识等工作,促进诚信经营,提升经营信誉,推动行业发展。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负责督促指导和帮助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集中整改阶段的整改工作,对企业未制定标准的,及时指导企业做好标准制定工作,对企业所使用的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指导企业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对企业用于内部检测检定用的计量器具未进行法定检定的,促进企业做好检定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有效;帮助企业深入分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严格把好产品出厂检验关,促进其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巩固提高,规范发展(8月1日-9月30日)

一要深入帮扶,巩固提高。在全面完成集中整改的基础上,结合调查摸底分析的结果,采取分类管理,认真制定帮扶计划,培育并帮扶一批产品质量优、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管理好、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的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帮扶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含量高、拥有专利权的制订产品企业标准,并把标准转化为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掌握话语权,占领行业制高点;依托省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资质、技术力量和检测设备资源,在上塘珠宝城设立检验分支机构,开展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的鉴定检验工作,为辖区生产经营企业解决产(商)品检验难的问题。通过法定检验鉴定,为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出具权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商)品的单件鉴定证书或批量检验报告,把好产(商)品质量关,树立“诚信经营”和“中国银饰之乡”的美好信誉,努力促进区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整个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二要严厉打击,规范发展。重点围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产品”、打击“短斤少两”和“扰乱正常经营秩序”行为为主题,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为加强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副区长任组长,区经贸局局长、区工商局局长、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局长(直属片区主任)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和属地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通报等工作。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相互支持,协同配合。要按区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对区域内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等饰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普查,确保普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扰乱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联合打击查处。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四)强化沟通,畅通信息

专项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通报,达成信息共享,使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开展集中整改和查处过程中,发现货值较大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