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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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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通知

为切实改善市容环境,方便群众生活,现就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全州新建或改造50个菜市场。

二、基本原则

(一)县市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县市政府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责任主体,鼓励社会资本等多种投资主体,投资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菜市场。

(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级实施。城区和乡镇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室内封闭式菜市场与大棚菜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并举;各县市城、乡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由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政策措施

(一)规划先行。州、县市规划部门要对标准化菜市场的选址进行统筹安排,在城市建设、路网改造、新建小区、旧城改造中,必须预先规划标准化菜市场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对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菜市场的规划审批,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办理。

(二)供地优先。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将菜市场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年度供地计划。其中,属原地升级改造的,明确该市场的土地使用权;对择址异地新建所需土地,可采取划拨、租赁等方式供应,并负责协调落实;对标准化菜市场及农贸市场办理用地手续,予以优先安排。

(三)税费优惠。对菜市场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及相关的行政性收费。对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中按照规划新建的标准化菜市场,可根据投资规模拿出一定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四)建设资金。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在城镇建设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各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农业等部门应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标准化菜市场的新建及改造。对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州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五)多元投资。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形成多元投资的新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成立州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副州长、州政府正县级督查员田首任副组长,州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商务局、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支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田首兼任办公室主任,州贸促会会长刘远任副主任。各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

(三)规范设计,认真操作。要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规范设计,规范施工,高质量完成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任务。对达标菜市场,由州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发标牌。

(四)齐抓共管,着重长远,严格执法,建管并重。加大对菜市场的监管力度,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建立菜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要严格规划选址、审批执法,加强监管,依法及时查处擅自变更市场规划用途的违法行为。对旧城改造、大型房地产等项目中规划为菜市场项目的,不得改变其规划用途,由县市政府统筹,确保正常经营管理。要加大菜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和马路市场整治力度,维护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成果。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5月)。各县市对菜市场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编制菜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制订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实施意见,完成选址,完成对改造建设具体方案的审批。

(二)新建及改造阶段(2012年5月-11月)。落实业主,全面启动改造、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2月)。从2012年11月起,由州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对已竣工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验收。

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新建和改造工作的优惠政策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