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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不仅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而且是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虽然近几年我市市场主体发展势头较好,但与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发展不快、不够、不优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努力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做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强能量,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经济工作任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推动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要通过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全市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新发展数、总户数年均增幅不低于10%;
(二)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新发展数、总户数每年保持明显增长,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每年保持稳步增长;
(三)全市个体工商户新发展数、总户数年均增幅不低于15%;
(四)全市四类市场主体(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经营资金)同比增幅高于户数增幅;
(五)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年均增幅不低于20%;
(六)全市新申请注册商标及农产品商标年均增幅不低于10%,全市商标注册量、涉农商标件数和驰名商标件数实现显著增长。
三、全面落实促进市场主体突破性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准入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关于优化准入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鼓励更多自然人及社会组织创办市场主体。认真落实服务直通直达、并联审批、上门服务、限时办结等制度,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准入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保姆式”的全方位服务,大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推动“市场主体增量行动”进高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户,努力做到提前介入、上门服务、主动引导,大力支持全民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就业、支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自主创业和就业;对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只要不涉及前置许可,可实行试营业,试营业期间可不办理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后继续营业的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服务。商务、招商、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实行专班负责、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全程跟踪,主动为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和个性化服务,促使各类项目早落户、早建设、早投产。
(四)进一步支持企业集团化发展。建立企业集团后备企业信息库,对入库企业实行专班负责、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调整产业结构,支持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走集团化发展之路。支持园区内企业实行集团化经营,着力打造产业集群。支持七大新兴产业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调整步伐。
(五)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搭建企业融资平台,支持企业以股权、商标权、动产和不动产进行融资,破解资金难题。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促进创投公司做大做强。大力引进各类创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后备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推进资产证券化,加快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上市步伐。
(六)进一步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实施“七有”工程,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主体。突破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一村一社、一品一社、一村多社、跨村联社”的思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区设立连锁(专营)店,鼓励合作社之间强强联合;支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行订单农业,支持发展农村经纪人。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快培育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其通过相互持股、控股等方式联合重组、做大做强。
(七)进一步实施商标战略。大力推进商标发展战略和质量兴市战略。认真做好商标注册工作,保持注册商标总量稳步增长,增加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积极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大力培育和发展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驰名、著名商标。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广告业发展规划,规范广告行为,增强行业自律,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八)进一步强化证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的意见》精神,建立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实施分类治理,引导登记一批、引摊入市一批、疏导规范一批、依法整治一批,进一步强化证照管理,打击无照经营,营造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九)进一步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支持旅游企业联合重组,培育行业龙头,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开拓旅游市场。高起点规划建设核心景区、重点景区和特色景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旅游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促进旅游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全市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管理局。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协调,确保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考核。把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把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任务目标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加强检查督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典型,为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