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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给。严格落实人均0.04亩的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和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优惠措施,加快我市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步伐,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提高本地蔬菜自给能力。农业部门当前要着重抓好冬季蔬菜生产,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和储备。组织农副产品生产企业、蔬菜种植大户,在各大农产品集市、农贸市场开辟地产蔬菜直销区、平价菜示范区,减少销售成本,平抑物价。并稳步增加肉、禽、蛋的投放和粮油库存,为保持农副产品价格稳定奠定物质基础。农业、经信等部门要提早做好明年春耕备耕工作,提前组织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供应和储备,确保明年春耕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二、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降低流通成本。物价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价费优惠政策,清理整顿各项涉企、涉农收费,要规范农副产品销售、运输等环节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农产品运输车辆加油等价格优惠政策的监督检查,保障农副产品及原材料的正常供应。交通、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要加大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农副产品在经销过程中层层加码,人为过高地抬升价格。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制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资商品的采购成本。支持和引导大型龙头企业开展以“连锁配送”经营模式销售农资、农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让利于消费者。规范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收取行为,努力降低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成本。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制定调整,在2011年春节之前一律不出台除上级规定外的新的调价项目。
三、加强价格监测、做好分析预警。增设监测点,增配监测人员,增拨监测经费,在原有的多又佳、仟佶超市和中心农贸大市场监测点的基础上,增设雅斯、百佳2家超市和北街农贸市场为蔬菜价格监测的直报点,物价部门每天要组织人员上门采集蔬菜及主要副食品价格,要确保监测情况全面完整,监测数据精确可靠。实行民生重要商品价格采集对比制度,按照报价与采价相结合的原则,每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各类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并做到“每日一、每周一小结、每月一分析”,即每日在楚都网、电视台及其他主要媒体上统一农副产品价格、公开对比,确保老百姓“货比三家、选择购物、放心消费”;每周对农副产品价格涨幅情况进行一小结,及时了解价格波动情况;每月对市场价格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为领导调整政策、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大价格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价格上涨问题,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并第一时间上报。农业、商务等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市场,加强对本地蔬菜等主要农副食品的产、需、供、销、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物价、工商、农业、粮食等职能部门,要集中监管力量,加强市场监管。工商、粮食等部门要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落实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要对从事粮食、蔬菜、生猪等收购、销售、加工的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收购行为,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严格查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要大力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活动,在检查范围上,既抓好对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的检查,又要抓好对小摊小店、个体菜农的巡查;既抓好对批发、零售环节的检查,又要抓好对生产、流通环节的巡查。在检查内容上,要以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价格欺诈行为为重点,查处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囤积拒售、囤积居奇等人为加剧市场供应紧张、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经查实,要坚决加大处罚力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开曝光。在检查方法上,要坚持疏导规范与诚信自律相结合,要积极组织召开超市、大型市场负责人提醒告诫会,下发《提醒告诫函》,《价格诚信倡议书》,引导他们加强价格自律,实行诚信经营。此外,要坚持畅通“”价格举报电话,组建应急小分队,确保一旦收到反映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的举报能够“当即受理、及时办理、妥善处理”。
五、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相关补贴制度。尽快出台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联动的实施办法,在新的联动机制出台前,由财政、民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低收入群体适度实行临时性补贴,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临时补贴标准按照市中心城区每月不超过20元/人,农村每月不低于10元/人执行(具体标准以民政局等部门详细测算后为准)。继续落实中央和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对城乡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临时伙食补贴。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最大限度降低食堂经营成本,确保学校食堂菜价基本稳定。继续落实好对低收入群体、福利院、学校等用水、用电、用气的优惠政策。
六、加强舆论宣传、稳定社会预期。认真贯彻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价格舆论引导工作稳定社会通胀预期的通知》有关要求,各部门要灵活采取插播电视字幕、开辟新闻专栏、开展网络互动、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编印资料手册等办法,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及物价部门监管调控物价的重要举措和主要成效,客观宣传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储备库存、价格变化的情况、原因和趋势,以及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等所做的工作,进一步引导生产者发展生产,经营者正当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和人心稳定。
七、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对稳定物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办公室牵头,由发改、财政、农业、民政、经信、商务、交通、工商、物价、粮食、质监、宣传等部门参加的市场价格调控监管联席会议,定期沟通情况,不定期研究落实稳定物价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要做好财力保障工作,对稳定物价工作所需经费要优先安排,并及时到位。政府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