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消费安全整治的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危害消费安全的隐患,化解一批涉及消费安全的投诉纠纷,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商品和服务行业消费安全问题。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以消费品生产企业、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娱乐场所、小吃和大排档集中摊区、医疗、美容、交通、旅游、水电气等公用服务行业为重点,严查经营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中存在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重点商品。以速冻面米制品、散装食用油、熏制腊肉、卤肉制品、水发产品、散装白酒、奶制品、桶装水、水产品、蔬菜、肉类、烟酒、糕点、饮料、糖果、保健品等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虚假厂名厂址和质量及认证标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以烟花爆竹、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消防产品、家用电器、燃气灶具、服饰鞋帽、儿童用品、日用杂品、家用器械、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名称、字号“傍名牌”,伪造冒用认证、名优标志、产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整治行动收到实效。市政府成立消费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监局、质监局、烟草专卖局、盐政稽查处、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市级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并于2月17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和整治方案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要高度重视消费安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集中执法力量,对辖区范围内涉及消费安全的重点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整治。
(二)密切配合,集中整治。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专项整治合力。要对涉及消费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商品进行集中检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对涉嫌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泛宣传,深化维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消费安全的认识,促进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绿色消费观念。要充分发挥等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及时总结,畅通信息。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消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对先进典型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推,3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案例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