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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以提高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的,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执行力,整治“懒、慢、推、假、冷、脏”,切实解决“中梗阻”和“基层板结”等突出问题,为大力实施“开放兴县、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民生惠县”四大战略,打造“六张名片”,全面完成县政府2012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整治懒散懈怠: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作风散漫、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工作时间打麻将、打扑克、下象棋和上网炒股、聊天、看电影、玩游戏、浏览不健康网站以及无故缺席会议、未经批准安排代会等行为。
(二)整治拖拉迟缓: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教条主义严重,办事受条条框框制约大,不敢创新,工作凭经验,办事老一套,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应付了事、得过且过;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效率低下等行为。
(三)整治推诿扯皮: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工作不主动,缺乏全局意识,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局部利益;部门内部审批程序复杂,互为制约,协作不够,导致企业东奔西跑;能办、好办、有利的事抢着办,难办、无利可图的事踢皮球,推着不办,职责不明,争利诿过等行为。
(四)整治弄虚作假: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热衷于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虚报浮夸、欺骗组织、欺骗群众等行为。
(五)整治冷漠蛮横: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对群众冷淡,无视群众疾苦,漠不关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盛气凌人,习惯于发号施令,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语言生硬;刁难基层、企业和外来投资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居高临下,官腔十足,该解释的不解释,该提供方便的不提供,不能真心实意地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等行为。
(六)整治脏差凌乱: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不修边幅,衣着不整,礼仪礼貌素养不足;对工作场所卫生管理不重视,在墙壁上涂画和粘贴、悬挂杂物,死角不清扫;办公室内凌乱不整,办公环境脏乱差,影响机关形象;对公共环境卫生维护不够,垃圾乱丢乱放,厕所不卫生,车辆停放不规范等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整改力度,务求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联系单位和自身实际,采取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访座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认真查摆梳理单位存在的“懒、慢、推、假、冷、脏”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六要六不要”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和对工作的激情抓整改,要使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能够真正看到整改的新变化,享受到整改的新实惠。各单位要于3月下旬前将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方案上报县效能建设办公室。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在3月底之前对各单位查摆问题情况进行督查,6月之前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初查,10月底前进行二次检查,同时下发整改通报,年底之前进行整改验收。
(二)加强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面推进决策公开、行政审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中心运行,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凡是行政许可事项都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凡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单位,都要建立便民服务室(大厅),配置电子触摸屏,印发办事指南。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将在5月份组织开展“阳光政务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集中进行政务公开。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重点抓好制度清理、制度完善、制度落实三个环节。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考勤考绩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否定报备制、涉企检查报备制、机关行政审批及公务事项登记备案制等各项制度,制定重要公务事项工作流程,建立和落实机关公务人员行为规范。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度的落实上,防止制度形同虚设,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在4月份组织开展机关环境卫生大检查、7月份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制度建设月”活动、同时开展一次行政审批事项执法大检查。
(四)加强效能监察,推进工作落实。县监察局要紧紧围绕2012年度县政府工作任务、省、市考核指标,10件实事和33项民生工程五项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懒、慢、推、假、冷、脏”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加强效能监察。重点部门、重要事项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要按照时序进度,坚持每季度对县政府《201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集中督查一次,下发督查通报,并通过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确保县政府各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五)加强投诉受理,畅通投诉渠道。各级各部门要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成立投诉受理机构,有专人办理效能投诉事项。县投诉受理中心设在监察局,各级监察机构全面负责效能投诉受理工作。各部门要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在网站设立投诉电子信箱,同时开通投诉受理热线,公布投诉号码。严格实行受理登记、调查处理、限时办结、情况反馈等制度。做到凡受理后的投诉事项快办快结,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县效能建设活动办公室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投诉受理联席会议,督促被投诉单位加快整改,解决问题。要实行投诉办理结果通报制度,凡不能按时办结造成再次投诉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投诉举报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决定,并上报处理结果。
(六)严肃工作纪律,查处突出问题。要坚持有错必查、有过必纠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进行查处,确保政令畅通。对不正确对待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马虎应付走过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影响行政效率以及对疏于行政管理,所属单位和人员纪律涣散,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受到投诉举报经查实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给予行政问责或政纪处分。情节轻微构不成处分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实行跟踪检查验收,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诫勉谈话等处理;情节较重,造成社会影响的,除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外,还要分别作出公开检查(道歉)、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成立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党委)全面负责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一名负责人抓组织实施,安排2-3名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县政府成立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领导组织和办事人员,完善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机关效能建设问题。县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监察局)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二)坚持领导带头。贯彻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六要六不要”暂行规定,领导干部是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抓好效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抓出群众满意效果。
(三)搞好舆论宣传。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六要六不要”工作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专栏、标语、电子屏幕等有效手段,广泛深入宣传机关效能建设、整治“懒、慢、推、假、冷、脏”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机关效能建设好做法、好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县主流媒体要开辟专题栏目,效能建设办公室定期编发简报,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与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各项工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各项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来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新风貌、新成果,切实把功夫用在解决突出问题上、用在理清发展思路上、用在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体制机制上、用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上、用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