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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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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弘扬返乡创业精神,增强自主择业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劳务强县。

二、总体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宣传造势,引导群众转变择业观念;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务工竞争力和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创业,促进返乡务工人员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劳务经济。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外出农民工返乡情况调查统计

从年8月1日至年6月30日在全县乡镇、村居开展外出农民工返乡及“外出返乡创业”情况调查与统计,准确掌握全县劳务输出现状、农民工的劳务经济收入和返乡创业等基本情况。

(二)评选“返乡创业明星”及“返乡创业新星”

1、评选标准

(1)“返乡创业明星”(10名)。①籍城乡居民,曾经外出务工,现在家乡创办企业,并自愿参评。②思想政治觉悟较高,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诚实守信,讲文明、讲正气,在家乡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有一定的影响力。③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④在本县境内创办的企业或实体规模达300万元以上,年实现税收5万元以上,吸纳本县农村富余劳动力或下岗失业人员30人以上就业,并带动一方百姓致富。⑤能够积极主动、全面足额地完成各种税收,无拖欠记录。

(2)“返乡创业新星”(10名)。①籍城乡居民,曾经外出务工,现已返乡搞生产加工、养殖以及创办各类企业或实体,并自愿参评。②思想政治觉悟较高,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诚实守信,讲文明、讲正气,在家乡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有一定的影响力。③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④在本县境内创办的企业或实体规模达100万元以上,吸纳本县农村富余劳动力10人以上就业,并带动一方百姓致富。

2、评选步骤

个人自荐或村居推荐—乡镇(经济开发区)初审—县相关部门复审—公示—群众投票推选—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3、时间安排

(1)年1月10日前,每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公开推荐1—2名“返乡创业明星”候选人,1—2名“返乡创业新星”候选人,每人填写《县“返乡创业明(新)星”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返乡创业明星”候选人要附1000—1500字先进事迹材料,报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办公室。

(2)年1月12日前,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筛选,初定“返乡创业明星”候选人20名,在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公示3天,并与中国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联系,采取手机信息投票方式推选(占总分的50%)。

(3)年1月20日前,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手机短信投票情况,结合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评审打分(占总分的50%),加权计算得分并依次排出“返乡创业明星”人员名单,公证人员现场监督,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4)年1月22日前,“返乡创业明星”人员由县计生、公安部门审核后,县就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10名“返乡创业明星”,通过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返乡创业新星”的评选由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定20名候选人,组织人员到企业实地进行审核,于年1月20日前由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确定10名“返乡创业新星”,通过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4、表彰

为“返乡创业明星”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制作成电视专题片,春节期间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在表彰大会上现场奖励每人1万元。为“返乡创业新星”颁发荣誉证书,在表彰大会上现场奖励每人2000元。

(三)评选劳务经济先进乡镇、村居

1、全县劳务经济先进乡镇(5个)。

(1)评选标准。根据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劳务产业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考核劳务输出组织机构建设、劳务输出服务网络建设、劳务输出各项基础工作和8项目标任务等相关内容。①县政府下达的劳务输出任务完成情况。②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建立劳务输出吸纳基地情况;建立劳务输出中介机构情况;培育劳务输出经纪人情况;跟踪服务管理情况。③劳务输出培训情况。建立培训基地情况;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后的输出比率。④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情况。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数、创办规模及企业利税情况。⑤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乡镇(经济开发区)劳务输出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及使用情况。⑥基础工作情况。乡镇(经济开发区)、村居劳务输出管理服务机构建立情况;乡镇(经济开发区)与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劳务供应示范乡镇(单位)建设情况,示范乡镇(单位)要实现“六有”,建立“四种台帐”,达到“三个提高”;建立劳务输出基础台帐情况;劳务输出统计数据等资料上报情况。

(2)评选办法。考核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对各类考核指标的考核,能够量化的实行量化考核,不宜量化的实行定性考核。

(3)时间安排。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在年1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于年1月11日—15日对乡镇及经济开发区进行严格考核、综合打分(满分300分),取前5名确定为全县劳务经济先进乡镇。

(4)表彰。全县劳务经济先进乡镇(单位)考核积分记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在全县劳务输出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牌和2000元奖金。

2、评选劳务经济先进村(居委会)(10个)

(1)评选标准。①为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助耕助收、排忧解难,成绩突出。②保护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和亲属财产安全,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务工。③关心爱护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照顾外出务工人员家中老人。④能够积极主动、全面足额完成政府下达的各种税收、投工投劳等任务,无拖欠记录。⑤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较好,村居群众遵纪守法,近3年无集体上访记录。

(2)评选办法。每个乡镇(经济开发区)限推荐和初审上报1个村居,填写《县“劳务经济先进村(居)”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1500—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

(3)时间安排。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在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年1月15日前组织考核,初步确定10个候选村居,并在县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先进村、居委会。

(4)表彰。在全县劳务输出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牌和1000元奖金。

(四)评选先进培训机构

1、评选名额。全县经资质认证的“农民工培训先进机构”(5个)。

2、评选办法。(1)参评对象为经县资质认证的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2)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数量、质量、有组织输出务工人员情况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于年1月10日至20日,单独实施考核,确定先进培训机构。

3、表彰。在全县劳务输出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牌。

(五)组织“社保情更浓”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

将所有劳动保障政策集中印制成一折式宣传卡,于年1月份的每个星期六全天上街接受政策咨询并发放“社保情”宣传卡,进户宣传居民医保、养老保险接续、就业再就业等相关政策,为企业和职工集中签订劳动合同,向他们进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六)举办劳务对接暨就业创业信息会

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集、印制本地和外地用工信息及就业、维权知识,会同县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向全县务工人员开展就业创业信息会;邀请用工企业参加劳务对接。

(七)组织“千人培训大转移”活动

主要以“学到新技能,走上致富路”为主要目的,结合金融危机造成的农民工的返乡,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定于年1-2月,组织全县所有培训机构集中开班1000人以上,全部实现免费培训,统一结业,组织培训班学员参加就业信息会。

(八)开展“三进·四送”就业保障活动

主要是开展“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家庭”和“送政策、送服务、送技能、送岗位”就业保障活动。活动主要包括:1、走访20户零就业家庭和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家庭;2、走访慰问20户离退休职工家庭;3、组织社区人员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家庭,送政策、摸情况、建档案;4、召开离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代表座谈会,解答职工群众在就业和保障方面最关心的问题。

(九)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人员致春节慰问信

由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在春节前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人员致慰问信,在县电台、电视台播放,并在政府有关网站上。

(十)召开第五届全县十大“返乡创业明星”表彰大会

定于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九),在西关电影院召开全县劳务输出表彰大会。

四、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务输出系列活动是县委、县政府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举措。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就业保障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等相关部门要具体承办好相关事宜,县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做好协调联系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就业保障系列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人员办公,明确工作职责,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认真落实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坚持按标准操作,规范相关运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就业保障系列活动,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推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人员参与系列活动的资格;已获荣誉予以取消,追回所发奖金,并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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