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规划土地建设联席会议实施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学习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实务知识,传达贯彻市土委会、规委会和大建设调度会等相关会议精神;
(三)研究协调项目规划选址、总平、审批等相关工作;
(四)研究协调项目用地指标、土地报批和供地方式等相关工作;
(五)研究协调项目拆迁、市政建设、房屋建设、城中村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涉及的相关问题;
(六)研究协调其它需要的事项。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监察局、发统局、经促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招商局、区房屋办证交易中心、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滨投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二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项目涉及的街镇、工业区、滨湖功能区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为区政府区长。会议可由召集人或受召集人委托的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项目涉及的分管副区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在区大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住建局、国土分局和规划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滨湖功能区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日常联系等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也可适时分片、分类、分系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经召集人同意,可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
(二)会议议题会前应充分酝酿、共同协商,遇重大问题意见不一致时,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协调。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纪要在征求成员单位和参会单位意见后,由召集人签发,原则在3个工作日内印发到相关单位。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区住建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