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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工程搬迁摸底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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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工程搬迁摸底通知

一、调查摸底的对象:本次调查摸底的主要对象为:一是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解决“五通”问题难度大的偏僻自然村拟搬迁的农民,重点是30户以下的自然村拟搬迁对象;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安置的农户;三是居住在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区的石结构(包括承重构件采用石板、石柱、石梁等)房屋需要改造安置的农户;四是省级42个试点小城镇的旧村复垦涉及搬迁安置的农户;五是居住在危房或居无定所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及家庭年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残疾人。

二、调查摸底的内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调查摸底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入户调查摸底。在重点区域、重点村落、重点部位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摸清拟搬迁对象的姓名、家庭情况、住址、现住房状况、搬迁类别、拟搬迁时间以及安置方式,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二是镇(街)、村统计汇总。以镇(街)为单位,对入户调查摸底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汇总,包括上述五大类拟搬迁对象的姓名、数量、安置方式、搬迁户意愿等,统计要细化到户。三是县(市)汇总。以县(市)为单位,对镇(街)、村统计表进行汇总,分门别类确定各类拟搬迁对象、数量、安置方式、时间安排以及拟整村搬迁数量,汇总细化到镇(街)、村(调查摸底表见附件)。

三、调查摸底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调查摸底工作应在11月底前完成,各镇(街)要立即行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村入户,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委〔〕47号文件中规定的五大类搬迁对象进行逐户登记造册、审核、汇总后,于10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搬迁名单报市委农办,市委农办应于10月3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搬迁对象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对各镇(街)上报的搬迁对象名单进行分门别类复核、审查,并根据我市“造福工程”安置地址安排和资金筹集实际情况,提出各年度搬迁计划,经市领导研究确定后,于11月10日前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各镇(街)上报的材料应包括:《“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表》、《省“造福工程”搬迁对象乡(镇)汇总表》、整村搬迁自然村名单、户数、人数,拟新建集中安置区的地点、名称、规模、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说明材料等。

四、调查摸底的具体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广播、有线电视等载体,统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造福工程”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镇(街)、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进行宣传,做好解释工作,把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意义、内容、对象、政策向群众讲深讲透。

(二)规范操作。在组织开展“造福工程”调查摸底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各镇(街)要充分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有关业务部门前期调研成果,采用点面结合的方法,深入农户实地调查,详细了解情况,确保信息在登记中得到全面反映,防止出现漏项或数据的差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街)有簿、市有电子档”。要严格调查摸底纪律,实事求是地进行全面摸底,严禁有意瞒报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调查摸底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注意重点。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摸底中要注意抓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特别要注意甄别2012年的搬迁对象及搬迁任务。各镇(街)在确定2012年搬迁对象时,要始终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科学引导,在群众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筛选搬迁对象。考虑到“造福工程”搬迁工作必须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筛选的搬迁对象必须是前期准备工作到位,并已落实建房用地、筹措好建房资金的群众。

五、调查摸底的组织领导

“造福工程”搬迁是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时期确立的一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市“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抓好此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造福工程”调查摸底工作纳入本级党委、政府近期重要议事日程,尽早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包村干部、“六大员”等调查人员进村入户,在充分掌握情况、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准确界定搬迁安置对象,并列表造册、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档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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