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示范街工作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创建要求
(一)对市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地段两侧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明确技术标准和设置要求,分期分批逐步实施到位。
(二)拆除不符合市容要求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使户外广告、门头招牌以一幢楼或楼群为单位,做到上下一齐、厚度一致、左右相接,达到规范有序、整齐划一、美观协调的要求。
(三)提高门头招牌设置档次。在材质上,市区所有招牌应采用铝塑板或更高档材质(简易平房除外),以提升档次;在亮化上,选用“七彩”全霓虹灯,或单色全霓虹灯,或霓虹灯勾勒轮廓和字体,塑造繁荣热闹的商业氛围和优美的城市夜景。
二、实施步骤
为了保证创建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示范街活动的有序开展,本着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首先在黄运路和西湖路进行试点,再向其他主次干道和重点地区推开。
黄运路和西湖路试点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利用条幅、宣传车、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发动沿街经营户积极主动参与,共同努力,合力创建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示范街。
(二)自行整改阶段:由沿街各经营户对照统一标准进行整改,相关管理部门主动上门提供优质服务,指导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对逾期不能自行整改的,将由相关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集中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由市城管局会同豫区、区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规划设计先行。由市城管局负责示范街招牌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要向社会公示,征求相关经营户意见,集思广益,形成高品位、高质量的设计方案。
(二)动员社会参与。通过宣传发动,使沿街经营户认识到创建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示范街的重要意义和促进自身经营发展的重要作用,自觉地配合、参与创建活动。
(三) 产权单位负责。按楼体产权归属的原则,由产权单位负责落实,明确责任和任务。
(四)管理部门监督。由市城管局会同豫区、区人民政府共同监督、指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组织领导
本次创建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示范街活动由市城管局会同豫区、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属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居委会要全力做好相关责任单位和经营户工作,耐心宣传说服,确保如期如实完成。各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推动工作,跟踪报道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