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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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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的通知

一、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意议重大

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市也是出生缺陷高发的地区之一。出生缺陷严重影响出生人口素质,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将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生育健康聪明的孩子,是每一个家庭共同的期盼。出生缺陷儿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直接影响生活质量和家庭幸福。优生是重大的民生。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预防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实现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

“计划生育”不仅是生育数量的计划,还应体现为有计划的怀孕,提高孕育质量,生育健康的孩子。计划生育工作不仅要让群众少生孩子,还要帮助群众生个好孩子。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显示了人口计生部门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高度关注生育质量,重视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计划生育工作理念的转变,是计划生育深刻内涵的完整体现。人口计生系统拥有覆盖城乡的管理服务网络,具有主动服务、经常服务、及时服务的特点,可以及时向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普及优生知识,提供孕前预防措施,有效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制度体系,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各级政府更加重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2、项目任务:县10000对夫妇,、5000对夫妇,城区3500对夫妇,2500对夫妇。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市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加强,全市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80%以上,其中高风险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4、建立村、乡、县三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筛查转诊体系,形成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5、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工作原则

1、科学规范、适当拓展。各地要在实际工作中科学普及预防知识,科学规范检查项目和检查程序,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切实保证检查质量。服务内容可在国家统一要求的14项医学检查和5项基本内容基础上,对孕前风险评估咨询系统和出生缺陷高发病种流行状况,适当拓展。

2、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各地要在完成所有检查项目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本着方便群众、关注民生的原则,按照省规范要求,制定合理优化的服务流程,减少群众的负担,增加群众的信赖感和依从性。

3、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尊重、知情、自愿、保密的原则,积极引导和动员计划怀孕夫妇自愿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信息完整、严格保密。各县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要真实、完整地记录所有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建立并完善服务对象的个人健康档案。检查工作中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要增强保密意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基本内容和要求

(一)目标人群

各地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计划怀孕夫妇。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医学检查和基本服务。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基本服务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省级试点单位城区、县要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遵守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规范各项要求;、和严格按照省技术规范各项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服务流程可分为县乡共同服务和县级直接服务两种模式。其中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孕前危险因素筛查和一般的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基本服务。县乡共同服务模式是由县(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利用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携带相关设备深入乡(镇),在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配合下,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县级直接服务模式则由县(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直接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服务机构和人员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县(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可委托同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确定当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

各地应根据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实际需要,配备必须的基本设备和设施,尽快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健康检查医师、注册护士等,并加强培训。

(四)免费服务原则

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如果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流动人口中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实施进度

1、启动阶段。召开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会议,统一部署项目工作。

2、准备阶段。各县区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计划;调查摸底当地实情,测算服务数量和所需经费报同级政府。

制定工作流程、服务流程、现场流程以及实验室标准规范等工作制度;设计制作相关宣传资料、预约转诊服务联系卡片;四月中下旬,市人口计生委将举办临床医师和检验专题培训班,完成市级培训工作,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科学规范地开展。

3、实施阶段。各地开始项目实施,汇总上报相关报表,及时向省市汇报交流项目进展和存在困难。其中,至2012年10月底前完成70%的项目目标。

4、总结评估阶段。总结评估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召开项目总结交流情况汇报会议,表彰创建孕前优生服务示范站和孕前优生服务标兵。

(六)经费结算标准

1、根据国家指导原则和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标准,确定省试点期间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240元。

2、各县(区)人口计生、财政和物价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2012年,若省增补、和为试点单位,将按年出生人口在5000人以下的县区,省财政补助20万元;年出生人口在5000-10000人的县区,省财政补助30万元;年出生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县区,省财政补助40万元。

四、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市政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全省“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常规工作。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开好局、起好步。迅速行动,尽快组织,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确保我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工作。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信息资源平台,加强民政婚姻登记、人口计生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卫生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等信息的交流反馈,实现信息共享。

(三)加强技术支持。聘请省、市级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按照省规范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巩固基础培训、强化专题培训、提升能力培训,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强化舆论倡导。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倡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营造重视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要加强自我监管和检查,杜绝出现上报虚假信息、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制定实施细则和规范流程,各县区计生指导站站长为现场监督员,负责现场质控和督导。市级组织专业人员将不定期深入基层,对人员质控、室内质控和现场质控进行督导,确保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