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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下发安全用电主题宣传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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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下发安全用电主题宣传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搞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是电力设施保护的一项基础工作。当前,正是植树、建筑及施工作业活动的高峰期,也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障、违章建筑和违章作业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夯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社会基础,确保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电力办公室关于开展“为了您的生活更加美好自觉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开展“为了您的生活更加美好自觉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从3月10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3月19日为统一上街集中宣传日。

二、宣传内容

1、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国能局电力〔〕13号)等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2、视频宣传片。省电力公司统一制作的电力设施保护公益广告宣传片。

3、“三电”打击宣传材料。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及有关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资料、材料等。

三、宣传形式

1、县政府办组织各乡镇政府、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加强沟通与联系,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性,巩固和强化“政企”协作、“警电”协作机制,争取各职能部门对保护电力设施支持与配合。

2、宣传月期间,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在电视台循环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宣传页、报纸、电台广播等多种媒体方式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常识。

3、4月10日前,县质监局对特种车辆(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放宣传手册、粘贴警示标志。

4、抓住抄表到户、线路巡视、特巡、集市、庙会等时机,供电局主动上门宣传,深入线下施工、蔬菜大棚、违章建筑现场开展针对性宣传,发放护电宣传手提袋、挂历、扑克、小学生作业本等。

5、供电局负责组织20名员工,各成员单位分别组织2名员工,于3月19日上午10时在电影院广场开展集中宣传。供电局负责安排宣传车当日上街流动宣传,同时播放视频、音频宣传资料。

6、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安监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负责对三违(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章施工)户主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三违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规划审批和日常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振江为组长,工信局、供电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工信局、供电局、安监局、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交通局、林业局、质监局、广播电视台主管副职为成员的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筹备实施组织领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是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要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实施细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宣传活动收到实效。

(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做到宣传与电力设施隐患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宣传要面向社会,面向输变电设施周围居民和施工作业场所,面向超高机械、车辆及其驾驶(操作)人员,面向废品收购站、冶炼站(点)的从业人员。

(三)宣改结合,消除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做为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知》(无政办函〔〕5号)文件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要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和平台,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供电部门解决电力设施隐患;要积极组织人员集中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存在的各种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和治理,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