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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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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通知

一、迅速启动高效农业保险试点

开展高效农业保险试点,对于增强我市高效农业抗风险能力,实现“打造全省高效农业第一市”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方面要根据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年省农业保险条款(第二批)的通知》(金融办发[]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迅速启动高效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高效农业保险试点仍实行地方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运作模式,主要政策是:(一)保险险种及参保对象。保险险种暂定为:蔬菜大棚(含棚内蔬菜)、规模猪场、规模禽场、桑蚕。各县(市、区)先按四个品种各选择一个单位(农户)开展试点,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适当扩大试点。参保对象为:种养大户或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种养企业。试点具体要求:蔬菜大棚集中连片50亩以上;规模猪场,育肥猪存栏200头以上且出栏500头以上;规模鸡场,肉鸡存栏10000只以上,种鸡或蛋鸡存栏5000只以上;规模鸭场,种鸭、蛋鸭存栏1000只以上,或肉用鸭存栏5000只以上;规模鹅场,种鹅存栏500只以上,或肉用鹅存栏2000只以上。桑蚕投保数量要求由有关县(市、区)按实际情况确定。(二)保障程度和保险费率。竹木大棚,新棚架每亩保险金额为600元,使用1年、2年的棚架分别为400元、200元,年保险费率为5%;钢架大棚,宽4.5m-5.5m的新棚架每亩保险金额为1200元,宽6m及以上的新棚架每亩保险金额为2000元,旧钢架大棚棚架均根据已使用年限、并按年折旧额200元计算保险金额,年保险费率3%;新长寿膜(含进口膜)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600元,使用1年、2年的长寿膜(含进口膜)分别不超过400元、200元,年保险费率为12%;普通膜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200元,年保险费率为18%;棚内蔬菜,叶菜类每亩保险金额为200元,瓜果类每亩保险金额为500元,其他非叶菜类每亩保险金额为300元,年保险费率为6%。育肥猪每头保险金额为400元,年保险费率为5%。肉鸡、肉鸭每只保险金额为10元,蛋鸡、蛋(种)鸭每只保险金额为20元;肉鹅每只保险金额为20元,年保险费率3%,蛋(种)鹅每只保险金额为40元。鸡、鸭、鹅年保险费率均为3%。桑蚕保险金额,每张春蚕暂定为300元,每张秋蚕暂定为200元,保费费率为5%。(三)保费补贴。蔬菜大棚、生猪、家禽和桑蚕参保品种,中央和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50%,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10%[具体比例由各县(市、区)确定],个人缴纳保费比例不高于40%。(四)承保保险公司的选择。响水、阜宁、建湖、都、大丰、东台等六个县(市、区)高效农业保险由人保财险公司承保;滨海、射阳、亭湖、开发区等四个县(区)高效农业保险由中华联合财险公司承保。(五)保险风险承担比例及费用提取。县(市、区)政府与保险公司仍按年主要种植业和主要养殖业保险的风险承担比例和费用提取比例执行。

二、抓紧建立年农业保险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

按照省统一部署,从年开始,市、县(市、区)两级都要对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水稻、棉花、玉米、三麦、油菜)建立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并将其所需资金[县(市、区)按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保费总收入的5-10%,市一级按统筹各县(市、区)保费收入总额的50%]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承保保险公司按补贴险种当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建立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业保险试点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外金[]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级政府的巨灾准备金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市政府巨灾准备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核算、滚动积累、定向使用。市级农业保险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由财政核算到每一个种植业品种,每年通报一次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设立台帐,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使用情况,由各县(市、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于次年1月15日前,分别向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报送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年先建立水稻、棉花、玉米三个品种的农业保险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三麦、油菜两个品种在年上半年建立)。各县(市、区)按照本地年水稻、棉花、玉米三个品种保费收入总额(包括各级财政补贴部分及农户自缴部分,下同)的5-10%的比例[具体由各县(市、区)研究确定],由财政安排农业保险县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并与县级农业保险基金结余和当年保费结余一起,建立农业保险县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

各县(市、区)按当年水稻、棉花、玉米三个品种保费收入总额的10%统筹到市,市财政预算按统筹县(市、区)保费收入的50%配套市一级农业保险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并争取省50%的资金到位,从而建立农业保险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各县(市、区)应统筹到市的政府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具体金额见附表),在年12月22日前汇至市农业保险保费资金专户。今后每年三麦、油菜应统筹的保费收入在5月底前,水稻、棉花、玉米应统筹的保费收入在10月底前统筹到市。各地应从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抵御小区域大灾和全局的高度,及时足额地安排、落实和解交统筹资金,以便省、市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

三、切实做好当前农业保险试点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麦、油菜保险,全省统一的保险条款已经下发,农业保险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覆盖率,确保农户参保率在80%以上。加快推进进度,确保12月底前拿出保险清单,年1月15日前开出保单。

农机保险,目前相关政策已经明确,市里也已作了部署,但总体进展不快。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高度重视农机保险工作。各县(市、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以及专项督查和考核工作;各承保保险公司要采取过硬措施,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农机保险承保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农机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展开。

抓紧做好农业保险理赔工作。要迅速拨付资金,抓紧组织兑现,取信于民;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和实际损失进行理赔,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理赔到户,确保理赔资金真正兑付到受灾农民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农业保险理赔资金,制止未经农民本人同意,用理赔资金抵充下年度农业保费的做法。

切实做好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到位工作。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到位,直接影响到省级财政保费补贴到位,也影响保险理赔工作的进展。各地要对当年农业保险试点的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目前尚未完全到位的,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正常开展。

认真做好农业保险责任制考核兑现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围绕农业保险险种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农户参保率、查勘定损、组织推进和制度建设等内容,严格进行农业保险责任制考核;考核奖金兑现要向基层倾斜,要从财政安排的以奖代补资金和县(市、区)农业保险办公室留成的管理费中拿出大部分资金奖励给乡镇和村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