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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下发自强女孩评选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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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下发自强女孩评选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中学、国办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等七部门倡导的“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把我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深入,创新公益品牌,构建和谐社会,人口计生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决定联合开展“自强女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评委会

由人口计生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主办并组成评委会。

二、活动时间

每年5月至6月下旬。

三、活动项目

1.评选“自强女孩”

2.举办“自强女孩”颁奖仪式

四、活动内容

(一)评选“自强女孩”

1、所推荐的女孩,其家庭必须是计划生育女儿户(独女户或双女户)中的初、高中在校女生。

2、家庭贫困或个人、家庭正面临重大实际困难。

3、勇于克服困难,乐观上进,刻苦努力,自强自立,品德高尚,关心帮助他人,恪尽孝道,学习成绩优秀。

(二)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单位,要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自强女孩”评选的标准及意义,在全县营造关心贫困计生家庭,关爱女孩成长的浓郁舆论氛围。

2、初评阶段。本次评选活动初评阶段由县教育局科组织开展,全县各中学认真配合,要按照班级推荐、校级核实、全校公示的程序,每个中学推荐评选1-2名候选人报县教育局科。教育局按照“自强女孩”评选标准,认真梳理候选人典型事迹,最终确定20-30名候选人,5月25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电子版转交县人口计生局。

3、乡级审查阶段。县人口计生局将汇总后的候选人名单发到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由计生办负责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及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6月下旬,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将核查情况报县人口计生局宣传站。

4、县级评选、表彰阶段。县评委会邀请电视台为“自强女孩”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舆论声势,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同时将“自强女孩”候选人照片及事迹传至长城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投票。县评委会根据推荐材料组织评审,并综合网上投票情况,最终评选出10名“自强女孩”。县评委会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宣传片,在电视台专题栏目和长城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自强女孩”先进事迹,宣扬她们身处逆境、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自强女孩”推荐表、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各一份,同时加盖学校公章。

六、奖励资助办法

六月下旬组委会对评选出的“自强女孩”,联合授予“自强女孩”称号,并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不低于1000元奖励资助。从年开始,“自强女孩”评选活动将坚持每年评选一次,通过树立“自强女孩”先进典型,展示当代女孩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面貌,引导全社会都来关注女孩成长、关爱女孩健康,为女孩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

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审核女孩所在的家庭是否为计划生育女儿户;教育部门要审核女孩在校的学习成绩情况及德才表现;妇联、团委负责监督,确保本次活动公平公正。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评选条件开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典型的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人口计生局利用《婚育新风赵州行》栏目将“自强女孩”的事迹,逐一制作成电视专题片,每周四在电视台播出,进行深入宣传,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