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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努力把网站建设成为宣传的窗口和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平台,优化我市政务环境,现就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网站体系建设
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网站体系的核心站点,是我市各级政府在互联网上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搞好资源共享,形成上下配合、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的网站体系。已开通网站的乡镇和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努力提升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未开通的原则上不再单独开发新平台,新网站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防止资源重复建设和增加运行成本。政府网站的建立、更新及域名申请等须报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管理机构备案。网站英文域名要与单位的全称或简称相对应,以“.”结尾。
二、继续做好政府信息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信息公开九项制度的通知》(政办〔〕9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工作。
三、提升网站服务功能
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不断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有关表格,公开所有审批事项的主管科室、设定依据、审批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所需资料及电话、表格等信息,确保网上信息及时有效。依托市网上审批系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和结果查询,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其中,教育、文化、人力和社会保障、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努力提供各类公益服务。
四、积极推进互动交流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咨询回复工作,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言献策”、“在线咨询”、“行政效能投诉”等栏目,形成统一的网上咨询、投诉窗口,倾听民众的呼声,对民众的提问,要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可公开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规章出台前,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一)健全沟通协调长效机制。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各有关方面必须协调联动。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责任分工表》(见附表),负责相应栏目信息的采集、涉密审核和工作,同时,要明确一名主管负责同志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今后如有人员变更,要随时与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管理机构联系),负责与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协调、联系、沟通,同时负责本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互动交流回复情况的检查、督导、协调。
(二)健全信息通报考核机制。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管理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把握动态,研究措施,加强督查、抽查和考核,并定期通报网站信息和互动交流回复情况,好的要表扬,差的要要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网站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