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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良好形势,不断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评价考核体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扎实有效、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各县(市)完成20个万亩方、200个千亩方、2000个百亩方高标准粮田规划,年内完成5个万亩方、50个千亩方、500个百亩方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川汇区完成1个万亩方、2个千亩方、5个百亩方规划建设任务。
(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各县(市、区)要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选择1个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建设2-3个有示范性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打造特色示范区精品线路。各县市区要打造2-3条各具特色的示范区精品线路。其中1条高标准粮田示范线路,1条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线路,1条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或1条农、林、牧、新型农村社区统筹发展的综合示范线路。
(四)林业生态建设。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植树造林和中幼林抚育任务,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五)畜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每县(市)新建大中型标准化养殖场区15个以上。
(六)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项目建设任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大搞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自主规划建设一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
(七)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按照“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原则,培育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1个。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发展数量比上年增长15%,其中有3—5家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社。
(九)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整村推进、雨露计划培训、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十)秸秆禁烧工作。不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不给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无被省、市通报批评事件发生。
(十一)涉农项目建设。主要指上级下达的项目,目标任务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
二、工作标准
(一)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要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尊重民意,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创”,把百千万工程项目区建设成“田成方、林成网、地势平、无坟头、生态好、环境美、地力肥、路相通、沟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旱涝保收田,达到“田地平整肥沃、灌溉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标准,良种覆盖率、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到100%,粮食亩产在1100公斤以上。
(二)新型农村社区。每个社区要有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人口不少于1万人;社区内水、电、路及文化、教育、卫生、商业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完善。
(三)特色示范区精品线路。示范区交通便利,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突出,水、田、林等协调发展,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好、亮点多、规模大。示范线路周边生态良好、村容整洁、道路通畅。高标准粮田示范区要有万亩以上示范方,单产水平在600公斤以上;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实行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品牌化销售、集约化管理,生产基地规模大、产品内在品质优,生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要符合建设标准要求。
(四)林业生态建设。全面完成当年造林和中幼林抚育任务,新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林权证发证到户率达到95%以上;“一区两点一网络”生态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五)畜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奶牛、肉牛存栏分别在200头以上,生猪存栏1000头以上,肉羊存栏200只以上,蛋禽存栏1万只以上,肉禽存栏2万只以上。场区选址和场区布局科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备,养殖废弃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无使用人用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现象。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
(六)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科学、重点突出,行动快、氛围浓、投入多、规模大、质量高、效果好,完成市下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构建较为完善的排灌体系,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的目标。
(七)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提供当地农民收入占年纯收入的20%以上,每个集群吸纳农民就业2万人以上。集群应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有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支撑,有物流园区等服务设施配套,集群产业链相对完整,并辐射带动一定区域;集群内的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应达到60%以上。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组织机构健全,制度章程完善,财务管理规范,带动社员增收显著。示范合作社成员数量要达到100名以上,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成员收入比非示范社成员收入高出20%以上。
(九)扶贫开发工作。整村推进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重点县要打造5-7个亮点村,面上县要打造3-5个亮点村;雨露计划培训要保证培训就业率在90%以上;扶贫对象收入达到或接近当地平均水平。
(十)秸秆禁烧工作。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到位,秸秆禁烧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疏堵结合,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宽,禁烧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涉农项目建设。按照上级有关项目建设标准和时间要求,严格操作规程,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争取进入全市全省先进行列。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责任机制。各级要把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以目标统揽、以责任联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市直农口单位包县、县乡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分包项目制度,指导协调、跟踪问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建立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督查机制。市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监测和督查,实行常年监测与适时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摸清情况、及时通报,研究措施、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深入一线,真督实查,务求工作实效。
(三)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实行市政府专门机构阶段性考评、职能部门考评与组织观摩评比相结合,形成“定期通报、定期观摩、定期总结、年终总考核”的长效考评机制。主要考评各县市区组织领导、规划编制、财政投入、工作进度等内容,采取量化分值、现场打分、综合排名等考评办法。考评细则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施行。
(四)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坚持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评优、嘉奖、记功相结合,与干部的选拔推荐相结合,与单位财政奖补资金相结合,与项目增减安排相结合,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大力表彰,提供支持,对落后单位要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切实增强各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务实重干、争先创优、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