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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关于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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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关于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政办〔〕14号)要求,现将涉及到我市的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年是“十二五”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为“十二五”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具体落实情况请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分三次向市政府报告。

一、着力扩大需求,保持经济较快发展

1.积极扩大出口规模。把承接产业转移作为带动出口的主要途径,引进一批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和大项目,加强出口产业基地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出口规模,支持企业培育自有出口品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继续搞好企业服务。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省、市、县三级继续分别抓好100家重点企业。深入推动产销对接,积极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加强银企对接,积极扩大信贷规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更好发展

3.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力推动400个服务业项目建设,重点培育100家高成长性服务企业。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发展食品冷链、医药、钢铁、汽车、家电等行业物流,培育第三方物流等新型业态。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完善旅游营销网络,整合全省旅游资源,打造文化品牌和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基础

4.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稳步提高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合作,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农村信用联社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力度,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亿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500亿公斤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高产稳产田巩固提升、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三大工程。继续抓好棉花、油料等农作物生产。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工建设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供电公司、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前提下,继续推动种植业结构加快向园艺业调整、大农业结构向畜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向农产品加工业调整。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茶叶、优质果品等园艺产品和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种子工程实施力度,争取在种子、种苗、设施育苗及植保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农机局、市农科院、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新建、改造县乡公路3500公里、通村公路2000公里。解决3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新建1.3万个村邮站。实施1000个贫困村整体推进扶贫,完成2.2万人搬迁扶贫,再解决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邮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县级供销社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大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10.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要求,继续完善、创新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一批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力争全省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6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6万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中原城市群“半小时交通圈”、“一小时交通圈”及核心城区与卫星城之间快速交通连接线建设。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和实施,统筹产业集聚区与城市新区、旧城区功能布局,实现良性互动发展。促进郑汴一体化,大力推进郑汴新区、洛阳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加快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城镇居住功能组团连片开发、产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5个领域,重点抓好530个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有效供给,抑制投机需求,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建投公司、市委农办、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12.提高城市管理创新水平。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完善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城市病”问题。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人口有序转移,逐步使进城落户农民真正变成市民,享有平等权益。鼓励中小城市因地制宜放宽户籍限制,促进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积极创建文明城市,构建优美和谐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城管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原则,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步伐,争取三年内全部纳入城市规划和管理体系。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市近郊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生态功能区和不宜居住的村庄以及偏僻山区零散村庄,创造条件建设集中居住区,逐步实施整村搬迁。其他广大农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跨越式发展支撑能力

14.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客运专线、城际、大能力运输通道等三大铁路重点领域建设和郑州东站、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两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晋鲁铁路通道等在建项目建设,确保石武客运专线、漯阜铁路建成通车,力争开工建设郑渝铁路郑州至南阳段,新增铁路客运专线通车里程546公里。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网,加快城际快速连接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加强能源基地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继续推动火电机组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新增电力装机520万千瓦。大力推进市级220千伏供电网架完善、旧城区电网改造以及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煤矿矿井和天然气管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市建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改扩建农田防护林1000万亩,完成造林面积400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全面提升开放水平,以开放带动全局

17.着力承接产业转移。把承接产业转移与调结构、育集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相结合,围绕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导产业发展,突出龙头带动、市场带动、配套带动、技术带动,有针对性地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加强与央企战略合作。探索建立与央企对接合作长效机制,谋划开展新一轮对接洽谈活动,再签订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推动央企扩大投资规模,在我省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9.提高招商实效。整合招商活动,创新招商方式,增强招商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继续抓好已签约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推进,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优化开放环境。加强国家级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航空港区等开放平台建设,抓好产业配套、市场支撑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和外来投资投诉处理机制,营造良好开放环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力推进改革创新,破解发展瓶颈

21.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省内国有骨干企业重组整合,在装备制造、煤炭化工、有色金属、钢铁、粮食等行业组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继续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续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探索完善土地开发利用“三项机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大力开展农用地和村庄整治,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途径,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3.加快建立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养高素质产业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力争培训300万人,为服务产业转移、结构升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4.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做到统筹协调、综合施治、合法合规、求实求效。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法规制度,使节能减排走上法制化轨道。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运用价格、税收、排放权交易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和全社会节能减排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5.推进节能降耗。继续实施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八大节能工程,推进高耗能设备更新改造。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开展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示范。开展绿色建筑和低碳社区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加强环境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省规划,切实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对重污染行业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全面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快省辖市、县(市、区)第二轮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建投公司、市建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增强发展软实力

27.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以网络移动媒体建设、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数字出版基地建设、精品剧目产业化等为抓手,壮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优势文化产业。以10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和6个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载体,抓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培育文化创意、网络动漫、演艺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8.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市、县两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现省辖市、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9.着力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服务和就业援助,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力争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00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0.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扎实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全面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和市级统筹,实现新农合跨区域即时结报。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实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迁安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1.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统筹使用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优先保证用地供应,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9万套,努力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以上。采取以商补公、租售并举、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2.全面发展社会事业。组织实施教育、人才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加强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基础能力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快重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再改造1万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继续抓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做好第七届全国农运会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3.努力稳定市场物价。落实价格监管各项措施,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面实施安全创建纲要,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5.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

36.强化为民责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民力,民生关系发展,发展决定民生。谋划改革发展、实施项目建设一定要使人民群众成为现实受益者而不是受损者,树立勇于对人民负责、能够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评判各项工作的最终标准,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7.注重求实求效。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突出运作,狠抓落实,说到做到、说好做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等三项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坚决制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检查评比,凝神聚力、锲而不舍,谋大事、抓落实、求实效。加强公务员队伍教育管理,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素质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