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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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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初(完)中,各民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7号)、《中共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发〔〕30号)和《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发(〔〕7号)文件精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将2012年市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充分发挥体育考试激励和促进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作用,使体育考试成为推进素质教育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从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为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具体办法

(一)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由七、八年级过程评价成绩和九年级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其中,过程评价成绩10分(平时体育课过程表现七、八年级各占2分,总计4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八年级各占3分,总计6分)由学校评价;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占50分。两项成绩相加后直接记入升学总分。

(二)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全市统一为: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篮球运球共三项,考试操作方法见《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解读》。

(三)考试时间:市直学校考试时间2012年4月9日开始;各县(市、区)集中测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9日至6月10日之间进行。各县(市、区)考试方案于4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体艺卫站118室。

(四)2012年市直学校的中招体育考试将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试器材考试,成绩由“学生体育成绩IC卡”信息处理,实现体育考试计算机全程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创造条件使用电子测试仪器,并逐步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要对考评员队伍进行轮训,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五)报名时间:市直学校2012年3月5日至9日,此次报名时必须是有城市区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没有学籍号的学生不允许随学校统一报名,可按零星报考单独报考。市直各初中制定的安全预案、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生体检证明(由学校统一提供)、考生基本信息、考试费用在报名时一并报市教育局体卫站。

(六)领队会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9:00,地点:市教育局(后楼)三楼会议室。

(七)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

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教财字〔〕96号)中每生10元的规定执行。

三、免考与缓考

申请病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病残免考申请表》(详见附件1)、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残免的考生,须持免考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免考申请表须由班主任、体育教师、学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方有效。在报名时统一办理,逾期不再补办。病免考生按总分60%记入中招成绩,残免考生按总分80%记入中招成绩;临时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或因特殊情况须申请缓考的学生,其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填写缓考考生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在考点现场办理。申请缓试的考生同社会零星报名考生一起进行考试。

四、安全纪律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年度常规体检工作,并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教育考生在参加体育考试时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要虚报疾病。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二)根据教育部教基〔〕10号文件精神,我市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至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各县(市、区)应组织考评员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和抽查。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

制定《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落实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项体育测试安全有序进行。加强对考务人员培训,规范考务人员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准确,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事件的发生,保证2012年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