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关于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我市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切实加强对市科技成果的管理,做好—年科技成果申报工作,为2013年科技奖励工作作好准备。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以下科技成果应当登记:
(1)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所产生的科技成果,重点抓好列入国家、省部委、厅局计划内已完成的项目。
(2)列入省级及以上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所产生的科技成果。
(3)申请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相关成果。
(4)申请市科技进步奖评审的相关成果。
2、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
二、登记程序
1、成果登记单位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2、市科技局根据推荐意见,进行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并在科技信息网站公示。对符合省成果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由市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推荐上报到省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3、经过1个月的公示后,无异议的科技成果由市科技局出具《市科技成果证书》或省科技厅出具《省科技成果证书》。
凡存在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发现弄虚作假,剽窃、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三、基本要求
科技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系统性等。
1、基础理论成果:在省内外本学科权威性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一年以上,已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引用并有本单位学术或(技术)部门评价意见的基础理论成果。
2、软科学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对全市当前或长远的决策和管理、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在理论上和分析上有独到见解的;在指导工作实践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上具有明显作用和效果的软科学成果。
3、应用技术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技术上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应用技术成果。
四、其它事项
1、科技成果申报程序一般包括:组织申报、成果鉴定(评价)、科技成果登记、推荐科技奖励等阶段。其中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是申报市科技进步奖和省科技进步奖的依据。(申请省、市科技进步奖需提供上年月31日前由市科技局和省科技厅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而科技成果鉴定是应用技术成果取得技术证明文件的主要评价方式,也是科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的重点。
2、需提供的材料: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需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相关文件下载可登录科技信息网站各企事业单位把相应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填写完整后,报送市科技局。
3、征集日期:年月至年月登记的科技成果可申报2013年度科技奖励。逾期申报的科技成果将延缓至下一年度的科技奖励。
4、市科技局对登记工作常年受理。
市科技局受理部门: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