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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4号)精神,创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市及各级管理部门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制度与措施,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房地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拟建和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一是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或以“内部认购”、“内部认定”、“内部登记”等形式收取费用的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二是加强对商品房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行为,包括违法虚假销售广告和虚假宣传销售进度、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现象。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价格与收费方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包括乱加价、搭车加价和乱收费等行为。
四是严肃查处经营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如随意降低设计标准,建筑材料以次充好,不如实向消费者告知出售房屋实际情况,诱骗消费者签订不公平买卖合同等行为。
五是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擅自从事房地产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专项整治的步骤
(一)宣传动员。制定《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对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二)企业自查
各房地产企业在认真学习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主体资格、土地取得、房屋拆迁、项目规划、施工建设、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物业服务、依法纳税等方面对拟建和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自查。自查结束后,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查结果。
(三)重点检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有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自查清理中隐瞒未报的问题,检查组应依法严肃处理。
(四)警示教育
根据企业自查、重点检查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情况,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向社会通报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情况,对整改效果显著的企业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五)巩固完善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五、专项整治工作职责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工作。具体分工为: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房地产开发用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查处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和调整容积率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发建设;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查处房屋拆迁、商品房预销售、物业服务、房屋交易以及中介服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无证无照经营、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征管职责对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查处隐瞒应税收入、虚列成本、不及时开具不动产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主动地参与此项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各部门分别承担的任务落到实处。
(二)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重要情况,以利于统一指导工作,形成协调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工作任务抓住重点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进行重点整治,注重取得实际效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促进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治理机制,以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