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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立足市情,因势利导,把发展特色农业作为破解“三农”难题、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脱贫致富步伐的重大战略措施,作为特色农业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核桃产业,近年内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截止目前种植面积已达265.5万亩,已成为我市发展面积最大、覆盖面积最广、群众收益最高、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林果产业。然而,以大蚕蛾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近年来也随着核桃基地面积的增加而迅速扩散曼延,危害面积、危害程度、经济损失逐年递增,已成为我市特色林果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目前,大蚕蛾从南向北正处于孵化盛期,全县幼虫已进入三龄期,两当局部区域已有明显危害,防治形势严峻。为了有效保护核桃产业成果,促进我市特色林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大蚕蛾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大蚕蛾防治工作的责任感
大蚕蛾主要取食核桃树叶,危害严重时核桃树叶全部被吃光,仅剩下叶脉和核桃幼果。已受害的核桃树,因树叶被吃光,难以进行光合作用,导致正处于膨大期的核桃果实大量落果,造成核桃严重减产、品质下降,甚至绝收。连续危害三年以上的核桃树树叶变小,发黄,挂果率低,甚至整株枯死,同时由于树势衰弱,容易诱发其它病虫害的侵入,危害极为严重。该虫害自年在我市发生以来,发生范围已涉及等七县(区),发生面积25万亩,危害程度逐年加深,经济损失大幅增加。面对严峻的防治形势,各县(区)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局部发生区危害程度也有所减轻,但因防治不彻底、防治效果差、加之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灾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据市森防站调查预报,受去年冬暖及今春干旱天气影响,今年全市大蚕蛾发生面积在28万亩左右,且局部区域危害程度进一步加重,其已经给我市森林资源造成了重大危害和损失。为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大蚕蛾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认真搞好大蚕蛾防治工作
(一)加强监测,科学防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大蚕蛾的发生趋势和动态。要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以及当地测报点的作用,适时对本地大蚕蛾虫害开展调查,在查清发生、分布和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及时预测预报信息。要进一步完善虫情调查联系报告制度,划定专兼职测报员和属地林业站虫情调查责任区。各级林业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虫情查防和举报。同时,要结合举报、调查和监测,定期病虫害测报信息,努力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大蚕蛾除治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大蚕蛾的除治工作。对虫害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限期除治通知书,依法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相邻行政区域之间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实行跨区域的联防联治。要确保抓住最佳防治季节进行防治,确保防治工作不留死角,确保尽快控制病虫危害。防治工作中要坚持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科学使用化学农药,大力推行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提高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比例,保证人畜安全,保护有益生物,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大蚕蛾的传播和蔓延。森林植物检疫是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的有效预防性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进一步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逃避检疫、违规检疫等行为。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和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制度,切实加强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各木材检查站要认真履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职责,严格执行“两证”(运输证、检疫证)查验制度;各级林业、农业、铁路、交通、民航、邮政、商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技术交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检疫工作,坚决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入、传播和蔓延。
(四)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大蚕蛾防治水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大蚕蛾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突出抓好以生物制剂、仿生制剂和无公害防治技术的应用。同时,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现场防治示范等形式,帮助各林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掌握大蚕蛾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效果和水平。
(五)做好防治准备,确保资金和物资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大蚕蛾发生危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设施建设和应急防治的经费支持,提高虫害监测预警、应急防治和持续控制能力,努力扩大防治范围。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防治方案,及早储备防治物资,做好农药订购、器械购置、防治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三、加强领导,推动大蚕蛾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大蚕蛾防治工作关系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的生产安全和发展,关系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局。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建设,积极引进森防专业人才,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依法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投入机制,加强防治能力建设。要按照《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规定的“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解决好大蚕蛾防治经费问题。对发生大面积暴发性虫害,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县(区)政府应当给予补助。三是要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防治责任,要通过“行政加技术”的形式,组织基层相关机构,广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联防群治,提高防治效果,确保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生产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