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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中招聘人员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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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中招聘人员通知

根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人发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9家市属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

一、职位和要求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年下半年市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招聘职位条件,计算方法以此类推。部分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年10月。

(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和2010、年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限市(含辖市区)户籍和生源。部分职位对户籍限制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符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年10月22日(星期六)8:30至16:00在人力资源市场(运河路100号)一楼大厅集中统一报名。除集中报名外,10月24日至26日工作时间内在各招聘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邮箱等见职位表)。

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网址/xxgk/clxz/fgzcc/),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笔试费用100元(实行笔试的职位),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截止报名结束,各类职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超过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否则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部分学历要求较高或紧缺专业职位开考比例不限,。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3天内,招聘单位主管局将汇总的报名人员情况及应聘者报名资格复印件,按管理范围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复核。公示前,报考01至40职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运河路79号810室)进行资格复审,报考41至44职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南大道68号5号楼206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招聘的各类人员专业要求,确定职位类别,采用分类考试的办法组织实施。

A类职位为管理岗位。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下同)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加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B类职位为一般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可采取笔试、答辩、评审等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C类职位为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由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

A、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均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测试和C类职位考试,按招考职位管理范围不同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应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按职位管理范围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

成绩的计算方法:A、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有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比例计算总成绩;无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C类职位按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时无竞争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A、B类笔试时间为年11月5日(星期六),考生须于11月3-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号柜台领取《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后一周内在市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科目测试和C类职位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成绩公示结束后1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职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咨询电话(政策咨询)、(考试咨询)。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