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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成果,努力营造文明、和谐、顺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依法查处、规范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综合整治重点车辆、重点地段、重点违法行为,采取联合整治与分头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着力解决全县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违法停车、占道经营、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自觉性和文明出行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和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县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同志兼任。
四、重点整治和任务
(一)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持严管重罚,从严规范路面停车秩序,对影响交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采取警告、粘单、抱轮、拖车等方式严查严处。通过整治,引导货运车辆进入指定停车场停放,县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二)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整治。加大对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故意遮拦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从严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抬头蔓延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开展“后八轮”等工程运输车整治。加大对“后八轮”等工程运输车管控力度,对故意污损号牌、随意闯红灯、闯禁行路的“后八轮”工程运输车,坚决予以重拳打击,符合法律法规扣车情形的,一律扣车。通过整治,“后八轮”工程运输车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在渣土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乱洒乱泄、乱倒乱放、污染城市环境、逃避规费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四)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强化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治理,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全面消除不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开展违章占道整治。大力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集中整治占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修车、换件、马路加工、店外经营以及占道洗车和非机动车随意占道停放等违章行为。通过整治,使各类违章占道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五、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
(一)县公安局:充分发挥交通管理主力军的作用,集中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加大对机动车涉牌涉证、乱停乱放、“后八轮”等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日常路面交通管控,以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的交通违法为重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强突发事件、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强化易阻塞路段的指挥疏导,有效开展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要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县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规划与设计,强化对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二)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负责对社会各界群众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县文广局、县电视台: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全程跟踪报道,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对各种影响交通秩序、环境的不良行为及时予以曝光,为此次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县教体局: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接送学生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五)县纠风办: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法车辆的查处监督工作,对全县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六)县“五车”整治办:加强对“面的”、“摩的”等非法营运“五车”的查处力度,坚持露头就打,规范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的设置。
(七)县交通局:负责打击偷、逃、漏缴交通规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黑户”,认真查处欺行霸市、倒客载客、超范围经营等各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查处县城内不按规定站点随意停车卸客、载客,特别是无营运手续和营运手续不全从事客运,病车、超期服役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超限车辆。
(八)县城管局:负责县城区内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清理各类占道摊点,加强对“后八轮”等工程运输车运输车渣土清运管理,负责核发渣土清运车辆通行证的发放。
(九)县城建局:负责完善县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停车场建设。
(十)县安监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十一)县工商局:负责对临街个体工商户占道经商、修车等行为进行清理,对超范围经营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取缔、吊销营业执照,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乡镇、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奖惩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重点做到三个结合:综合整治和部门负责相结合;解决一般问题和解决重点问题相结合;依靠社会力量和发挥部门职能相结合。
(二)依法行政,综合施策
在整治活动中,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同时,要关注弱势群体利益,立足正确引导、加强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切实做好保障民生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意识,切实树立违法可耻、守法光荣的理念。
(四)加强调度,强化监督
县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安排检查组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