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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和省、市、区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统计是加强经济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性基础工作,真实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对于区委、区政府正确分析形势、实行科学决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基本保障。深入开展统计法律行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度,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促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履行职责、优化统计工作环境、规范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都会起到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统计执法检查动员会议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学习培训内容,融入到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中,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为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注重特色,突出重点,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保障统计工作的根本依据和准则。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围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开展宣传,重点是围绕新修订的《统计法》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不断提高社会各个参与主体的统计法律意识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使《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各项要求能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平时的学法用法活动中,把《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作为领导干部“两月学一法”的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自觉依法领导和支持统计工作,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要进一步加大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统计人员是推进依法统计的主体,要在统计系统内部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开展学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知识竞赛和征文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主动性,提高其基本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统计、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要加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统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关联千家万户,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对于统计工作十分重要。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到全社会年度法制宣传的整个工作中去,全面谋划,精心组织,运用多种形式,利用一些重要的节日,采取社会各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广范围、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其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和权利,自觉主动地履行统计法定义务,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营造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紧迫任务。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以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要集中力量,统一时段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举办学习班、专题讨论、征文评比、知识竞赛、开设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持续掀起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热潮,为顺利推进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有目的、有步骤地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进行检查,适时曝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加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保障统计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在一线主动抓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交换信息,准确及时地掌握统计法制宣传动态,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热情,促进统计法律法规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