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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局属各职能站所:
春耕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局的关键,目前全区已陆续进入春耕备耕时期,农资产品即将步入销售、使用旺季。为营造农村放心农资消费环境,为今年农业生产开好局保驾护航,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执法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地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季节观念,充分认识抓好执法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抓好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季执法护农专项行动上来,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切实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春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局属各职能站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依照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确定的职责,根据《省农资监管工作运行办法》的规定,充分调动执法力量,切实保证人员、措施和经费的到位,加强春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顺利开展。
(一)狠抓种子市场整治
要把种子市场巡查作为重中之重任务,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种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种子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巡查,强化种子企业清查、强化品种管理、强化质量监管、强化纠纷调处。加大对种子审定、经营档案和标签标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审先推、不按法律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以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种子的行为。
(二)加强生物制品监管
切实加大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对农村兽药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行为,及时清查各种非法兽用生物制品。要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核查其疫苗订购、供应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是否粘贴防伪标签,发现经营非法产品要依法处理。
(三)开展农资质量抽检
各地要不断加大肥料、农药和兽药等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已登记肥料质量抽查,主要针对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组织开展农药有效成份含量和非标明成份抽查,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中、低毒农药产品中禁限用高、剧毒农药成分的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兽药质量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针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把监测抽样工作和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抽样的同时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测不合格产品以及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举报案件,依法严厉查处,要整改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其生产资格,触犯刑法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强化农资市场巡查
各地要集中执法力量,以外包装抽查和经营资格检查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农资市场的巡查整治力度。要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经营产品标签严重不符合法律规定、未取得经营资格等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其纠正或予以处罚,查获非法产品的要及时追溯查处。要结合农资市场巡查活动,深入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
(五)清查打击禁限用药
以农药、兽药为重点,加大对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突出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违禁兽药和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行为,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行为,全面收缴并销毁违禁农药产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业生产组织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使用违禁农药或荧光增白剂、石蜡等违禁添加剂的,及时予以纠正,对其所生产农产品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并跟踪调查,追溯查处违禁农药的经营者。大力探索高毒农药规范经营模式,提升高毒农药监管水平。加强违禁兽药整治。认真贯彻农业部第193号及第560号等公告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兽药行为,防止禁用兽药流入动物养殖环节。查获违禁农资产品要及时追根溯源,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有效。
(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
春耕备耕期间,各地要从本辖区实际出发,面向乡镇、面向农民、面向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农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增强农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创造农村的放心农资市场环境。一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培训活动,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墟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科技和法律知识咨询和培训,积极向农民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品种与产销信息,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二要积极引导行业监督和自律,推介一批重质量、讲信誉、严守法、优服务的农资企业,组织公开承诺活动,并予以正面宣传,发挥其带动、示范和引导作用。三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或公益宣传,监管信息,曝光典型案件,为春季执法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及时总结,沟通情况
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局属各相关站所和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通报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研究分析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高,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有序开展。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向区农业局书面报送半年工作小结(春季行动总结)。种子执法部分由区种子管理站负责报送;饲料部分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区饲料管理办公室负责报送;食用菌部分由区植保站负责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