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园林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园林市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形式和范围
通过企业自查、实地检查和社会监督的形式,对涉及百姓人身安全的道路桥梁、排水管道(井)、燃气、供水、户外广告及景观亮化设施、环卫、园林绿化、公园游乐设施、环卫设施等市政园林公用设施的重点部位及重要环节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通过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明确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三、排点和任务分工
在建市政园林工程:督促市政园林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台帐资料,有组织、有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是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非法分包;是否存在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与合同备案人员不符、经常缺岗;是否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现场管理是否封闭围护、施工场地硬化、施工通道、材料设备堆放是否标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防火情况是否规范;基坑、沟槽支护方案土方堆放,临边围护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市政园林养护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安全情况等。(城建处、园管处、环卫处、城发公司)
市政道路桥梁:检查城市道路路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坑洞、凹陷、下沉等病害;检查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完好,检查井、雨水井盖板有无缺失、破损现象;检查桥梁结构及其附属设施整体安全状况,及时排查桥面局部坑槽、裂缝,栏杆缺失、墩台开裂、破损、支座破损、变形等安全隐患。(城建处、环卫处)
城市燃气: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能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并定期提供气质报告;检查天然气管道设施、液化气灌装站、瓶装燃气供应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开展燃气应急演练、安全技术指导培训和燃气宣传活动;查看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及经双方书面确认安检结果台账;查看燃气经营企业对餐饮单位建档情况,及时消除存在安全隐患逐一整改落实资料。(城建处)
城市供水:城市供水行业管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检查水厂运行处理工艺、运行质量控制、供水设施设备养护、管网维护、安全生产、安防监控、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水质检测制度、水质检测能力、水质检测实施、水质信息报告与公布等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处理专业队伍与物资储备等。(城建处)
城市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处理工艺、运行质量控制、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养护、管网维护、安全生产、安防监控、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处理专业队伍与物资储备等。(城建处)
园林绿化:对公园绿地水面及桥梁、护栏、廊架、山体等景观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用电、水体安全;对古树名木、行道树进行安全检查,不牢固及时加以支撑、加固。对公园绿地内的出租房、游乐设施、配电房等的运行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园管处、城发公司)
市容环卫:督促保洁单位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着装,安全作业;对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和环卫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河道保洁的管理制度、保洁现场、船只安全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垃圾日产日清;环卫作业车辆行驶安全情况等。(环卫处)
户外广告及景观亮化设施:检查已建户外广告及景观设施日常巡查及维护情况;破损是否及时维修、电线线路是否安全、钢结构设施是否年检。在建项目安全维护是否到位,是否按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建设。(城建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9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单位自查阶段(2013年6月15日—7月31日)。各市政园林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对员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和专项检查阶段(2013年8月1日—9月15日)。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带队实地检查,对各市政园林企业排查和整治落实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专项督查,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查和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9月16日—30日)。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全面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五、信息报送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需要上报的有关信息明确如下:
1.各责任单位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包括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组织检查、督查、抽查情况。
2.各责任单位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办法等,包括创新的检查方式和好的经验做法。
3.各责任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具体成效。包括检查企业的数量、检查出的问题、发现的隐患、打击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关闭取缔的非法违法企业等,详见附件《嘉善县住建局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请各责任单位将所在专项检查组的排查整治信息汇总后,于每月11日和26日前将上述第1、2项内容情况报送城建处,;每月21日前将《嘉善县住建局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送城建处。城建处负责对上述信息进行汇总后,上报局法制管理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各单位要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二)周密部署,确保实效,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检查中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认真查找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凡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整改彻底,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