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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农牧和科技局、海螺沟管理局农综处:
为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加强我州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根据省农业厅等7家单位《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加强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全州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自川文件下发后,我州各县高度重视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均按照省、州要求,出台了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为我州粮食连续五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的需求相比,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农业公共服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有些县虽然出台了实施方案,但没有很好落实;有些县存在按岗定责落实差等问题;有些县条件建设推进缓慢,主要是地方配套投资基本未落实,部门协调任务重,建设用地、工程选址等落实较慢;有些县还没有全面铺开农技推广制度建设,农技推广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将公益性职能细化分解到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农技推广工作考核评价不够严格,奖惩措施落实不到位,难以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乡镇农技推广体系主导作用,全面提升乡镇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各县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刻认识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切实将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的重要举措,采取措施,力争又好又快完成2014年全州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二、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2014年,各县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机构建设。按照文件精神,各县要尽快与县编办衔接,单独设置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全面落实县级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以县级农业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确保管人与管事统一。
(二)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按照《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县一是要全面落实人员岗位,在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设置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农机管理与技术推广等岗位,做到专人专用。二是要尽快将原乡镇综合服务站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机推广的人员划归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管理,确保各项农业技术服务正常开展,务求改革达到预期目标。三是要实行准入制度。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新进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条件,实行公开招聘。具有农技推广岗位证书的工作人员才能竞聘农业公共服务职责岗位。四是要全面推行乡镇农技推广岗位证书管理。今年,省农业厅要对全州现有乡镇农技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在岗人员须通过考试(考核)后获得农技推广岗位证书,农技推广岗位证书是农技人员在岗履职重要凭证。因此,各县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有人员进行详实统计,于2014年3月底前将实名制统计报表报州农业局科教科,以便组织开展岗位培训。
(三)切实抓好条件建设。按照《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各县一是要严格按照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开工实施,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二是要抓紧落实地方配套,中央下达的条件建设项目实行的是定额补助,不足部分要积极争取县级配套解决。三是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加强技术服务,做好项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四是要加强建设项目信息统计工作,认真落实项目信息统计季报制度,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报送州发改委、州农业局。五是要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将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资料,规范建档,专人管理。六是要做好资产管理,县农业局要及时办理好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业务用房产权登记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切实做好仪器设备和业务用房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
(四)切实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统一配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资源,统筹各方面农技推广力量,共同搞好农技推广服务。二是创新推广方式方法,建立农技人员联系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种养大户制度,培养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三是加快推进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加强村级站点建设,引领带动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参与全程技术推广服务。四是健全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对乡镇农技推广工作实行县级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考评,把考核结果与岗位绩效工资、农技推广补助、职称晋升等挂钩,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积极性。
三、强化督导,营造氛围
各县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督导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州有关部门将建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各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途径,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农技推广法的重要意义和规定要求,宣传农技推广工作成效,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心、理解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营造贯彻实施农技推广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