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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奥运安全供电,有效避免因外力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影响电力供应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奥运安全供电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将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治理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几年来,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适时修剪、移栽和砍伐了一大批线路保护区内不符合规定高度的树木,制止了线路保护区内盖房、取土、大型机械作业等违法行为,在消除电网事故隐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线下树障、违章建筑分布广、面积大、产权复杂,线下违章现象还存在,现在奥运临近,如发生电网运行事故,将严重影响市向北京输电和正定涉奥机场送电,护电形势非常严峻,护电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站在顾大局、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加强领导,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大线下隐患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避免发生因外力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切实加快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治理工作进度
为开展好此次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县政府成立电力设施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促局,负责此次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7月25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安排部署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治理工作,检查、督导和考核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和县有关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辖区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目前,县供电局已将全县“三违”(违章树木、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底数摸清,并已登记造册。按照市政府安排,2008年7月26日至8月7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在此阶段,各级电力设施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将本区域内电力安全隐患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确保在8月7日前清除主要隐患和重大隐患。原则要求为:(1)可以通过修剪消除隐患的(如果树、其它低矮树种等),要进行修剪,并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2)对未成材树木,要进行移栽;(3)必需绿化的地带,要更换成低矮树种;(4)必须砍伐的树木,要坚决砍伐;(5)对保护区内建筑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拆除,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能防止事故发生的一般隐患,要明确责任人。(6)其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消除。
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奥运期间要派专人死盯死守,严防事故发生。对拒不治理和配合的单位及个人,要按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清除并由电力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强督导,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经常化、法制化轨道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繁重而且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后,市政府从8月8日至8月31日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县领导小组也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隐患不能按要求清除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因隐患引发影响奥运供电安全的事故(事件)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巩固治理成果,避免出现新的隐患。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每年在春秋集中盖房和植树前夕及植树期间,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线下盖房、植树的危害,在全社会逐渐形成护电的良好氛围。二是电力线路运行维护单位要与相关产权部门签订治理协议,确保不再出现新的隐患。三是工促、电力、公安、安监、建设、水务、林业、交通、国土等部门,要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力争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