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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工程项目双合同工作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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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工程项目双合同工作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区小额建设工程管理,提高小额建设工程民主决策程度和实施的透明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进一步在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准备实行小额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双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促进小额工程高效规范运行和健康有序开展为目标,重点围绕合同订立和履行、工程施工、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创新监管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效能,实现小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和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适用范围

通知所指小额工程是指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或者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占50%以上(含)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50万元(不含)之间,且没有进入市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的施工、勘测、设计、监理、中介咨询和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设备、物资采购等工程。

三、工作措施

1、实行建设工程公告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在相关媒体公开招标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限制招标公告的地点和范围。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招标机构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便于社会监督。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活动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实行建设工程备案制度。项目建设单位(甲方)和中标单位(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中应规定工程项目不准拆分,其格式和具体内容由甲方根据项目的情况负责制定,合同制定后报区住房和建设局把关,《工程承包合同》经把关和签订后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各保存一份。同时还必须签订《云龙区小额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以下简称《廉政合同》),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区纪委、区监察局各保存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的报备由各街道纪工委和区各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

3、实行公示教育制度。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后,在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开工的同时,要把廉政合同进行公示。按时将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廉政执行情况,以及附属工程、增减工程、装饰工程等情况进行上墙公示,增加建设工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及时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廉政要求,重点教育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法人、财会人员、采购人员和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管理人员,自觉履行和监督执行合同条款。廉政合同公示和廉政教育,要有文字记载,并归入档案,接受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是执行《廉政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政合同》的贯彻执行负有领导责任。

4、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对执行“双合同”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要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和健全工程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要将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区纪委、区监察局。工程建设期间,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组织相关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检查意见和整改意见。同时将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双合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自身责任。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迅速行动,切实履职。各单位要切实履职,拿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保证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双合同制度的规范、到位。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开展工程建设各环节现场管理工作,全面担负起本单位实施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3、创新机制,形成合力。各单位要以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审视和推进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双合同书备案制度工作,学习、借鉴系统内外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创新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举措。要积极探索小额工程廉政监管的特点和规律,把握小额工程廉政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创新工作举措,增强小额工程廉政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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