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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再掀招商引资新高潮,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招商引资夺旗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时间
7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竞赛活动对象
局全体工作人员、局属企业负责人
三、竞赛内容
1、招商信息:指可供局领导推进、有价值的工业、经营性三产(含休闲娱乐项目)、农业和房地产项目信息。
2、新签约项目:指签订正式协议,首期注册资本金到账,并有部分土地款或定金到账的1000万元以上工业或3000万元以上经营性三产项目(含2000万元以上大型休闲娱乐项目)。
3、新批外资项目:指已批准设立,且首期注册资本金到账的项目。
4、注册资本到账(含内资、外资):有验资报告并通过工商部门认可的金额。
5、固定资产到位资金额:指1000万元及以上工业、3000万元以上经营性三产项目(含2000万元以上大型休闲娱乐项目)的固定资产到位资金部分。
6、开、竣工投产项目:指开工建设,主体出正负零的项目。竣工投产项目指正式竣工并形成开票销售的工业和经营性三产项目。
四、具体目标
1、活动期间,每人必须提供5条有价值的项目信息。
2、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1000万元及以上工业项目或3000万元以上经营性三产项目(含2000万元以上大型休闲娱乐项目)1个。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对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给予提供人100-1000元/条奖励。
2、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1000万元以上工业或3000万元以上经营性三产项目(含2000万元以上大型休闲娱乐项目),分别奖励引进人1000元-3万元,三产、房地产项目减半奖励。
3、凡有引进亿元大项目正式签约的人员,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优先给予推荐、提拔、重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给予经济重奖(具体奖励数额另行确定)。
(二)惩罚
1、没有完成招商信息目标任务的人员,不得评先评优,扣发年终岗位目标奖。
2、没有完成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新注册、新到资目标任务的,视情扣发年终岗位目标奖。
六、工作要求
1、在招商竞赛活动期间,每人要将招商信息、项目进展等情况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汇总,实行两周一通报。
2、凡招商引资所需的人、财、物,单位将给予充分保障。
3、活动结束,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对照竞赛办法进行考评评比,并将结果与上述奖惩内容挂钩,不打和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