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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整理工作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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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整理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车船税是地方一般预算的重要收入来源,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数量急剧增加,车船税成为地税收入计划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去年以来,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县税收呈现下滑态势,为确保税款应征尽征,圆满完成首季开门红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一次车船使用税专项清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车船使用税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存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财政局、地税局、农机局、交警大队和11个乡镇组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由谷文朝同志兼任。

征收方式、范围及标准

在这次活动中,采取由地税局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的村委会、公安交警部门、农机管理局代征代缴的方式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本区域内摩托车的车船税征收;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城内居民摩托车车船税的征缴及全县摩托车车船税的查补工作,并在年检中对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做好查补工作;农机管理局负责征收用于经营的三轮车、四轮低速货车车船税的征缴工作;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负责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征收过程及时间安排

这次清理征收时间各乡镇为3月6日-3月31日,从3月6日开始,各受委托的乡镇要开始征收本范围内所属车辆的车船使用税,各乡镇要进行拉网式检查摸底工作,对本辖区的所有车辆登记造册,上墙公布,确保依法征收;农机管理部门的清收时间为3月6日-6月30日,3月31日前要完成任务的60%,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公安交警部门的清收时间为3月6日-12月31日,3月31日前要完成任务的40%,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对完税的车辆,代征单位要开具完税证明,并发放完税标志。

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门的督导小组,积极对征缴工作的开展情况跟踪问效,每周一调度一汇报。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抗税可耻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

(三)坚持依法征缴。各受委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标准,依法开展车船税的征缴工作,严禁私自减免税,杜绝收人情税、关系税,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依法征缴的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奖惩措施

在这次清理征收工作中,为鼓励先进,增强责任意识,县政府决定采取激励措施,严格奖励,严格考核。对按时间要求完成车船税任务的各受委托单位按15%给予一次性奖励,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任务的,按超额部分的40%给予奖励。对工作拖拉,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取消其奖励,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圆满完成清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