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财政厅以电核税工作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小规模企业的税收管理,公平税收负担,堵塞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经税务部门认真调查核实测算,县政府决定,对“十小企业”继续实行通过用电量核算征收应纳税款,并加强和完善征管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小企业”具体征收标准为:
二、征收时间:从2013年5月开始。
三、征管方式。每月上旬,供电局将上月企业用电量信息与税务部门共享,税务部门根据用电量计算出应纳税款。供电局在征收电费时与税务部门联合办公,一并征收税款。
四、宣传发动。税务部门及各基层税务所要对各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做好以电核税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特别是税法和测算核定依据的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税氛围。
五、完善机制。对拒不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供电局和税务部门提供名单报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书面通知供电局后,首先采取拉闸限电措施,并按规定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县政府对该项工作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对工作落实情况和税款入库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