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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全区建设工作会议“一信三创”中的加快推进工程创优,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创优意识,推动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现对区建设工程创优争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建筑业协会组织区优质工程评审以及“金龙杯”及以上级别奖项的统一初审上报,各市级以上建筑类、装饰类及其他专业类奖项不再由各企业单独上报。
二、区优质工程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日期为每年4月底之前,具体以发文为准。“金龙杯”及以上奖项申报日期以各协会发文为准。
三、区住建局成立建设工程创优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住建局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建筑业协会会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招标办、审图中心、安监站、质监站、建管处、建工科、档案馆等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担任,全部小组成员组成评审人员。
四、区优质工程由各企业申报,区创优评审小组评审后确定,形成通报并在区住建局网站公示。争创“金龙杯”奖的项目在已获得区优质工程项目中优选;争创“扬子杯”奖的项目,从“金龙杯”项目中优选;争创市“金龙杯”及以上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直接向建筑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由区建筑业协会牵头进行初审,合格后上报上级装饰协会。
五、区住建局及区建筑业协会全力支持各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
六、区优质工程和市“金龙杯”及以上级别奖项的评审办法遵照《区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市“金龙杯”建筑装饰装修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