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墓地生态整治通知范文

墓地生态整治通知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墓地生态整治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墓地生态整治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美丽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2013]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凡在沈海线罗长高速、福温铁路琯头段沿线一重山裸露地表的坟墓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殡葬改革方向,集中整治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裸露地表的坟墓,经过做细致的工作后,鼓励、动员墓主将坟墓迁入陵园或骨灰楼,其余的通过植树披绿方式,限期集中整治,恢复生态植被,坚决杜绝新建坟墓,对特别是“活人墓”要坚决予以拆除,达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墓地生态整治工作从2013年3月15日起至2013年8月底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3年3月15日至4月5日)

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摸清数量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广播、专栏专刊短信平台等媒介,并采取发公告、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召开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做好法规政策宣传,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民政办牵头林业站、土地所及沿线各村居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进行实地勘察,摸清坟墓底数,查明建墓户主,登记造册、汇总上报。

(二)植树披绿、生态整治(4月5日至6月5日)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林业站牵头负责开展植树披绿、生态整治工作。要针对墓主情况分村居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林业站、民政办、土地所、派出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愿意迁移至陵园、骨灰楼安置的,给予适当补助,杜绝新建坟墓,对“活人墓”要予以坚决拆除。

三、检查验收,督促整改(2013年6月5日至8月底)

在整治过程中,严禁采取草遮、搭棚、涂漆等弄虚作假行为。6月初将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0日前迎接县政府对整治工作情况的实地验收。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抓紧整改,以便6月20日后迎接省、市组织的验收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加强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包村(居)领导和镇直有关部门以及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相关村居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日常推进工作,并相应成立宣传发动组、调查摸底组、植树披绿组、查处拆除组,把工作细化落实到各组之中。各相关组各司其职,配合、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各村居,要把握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既要坚决治理乱滥建坟墓,又要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宣传氛围,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

在开展墓地生态整治时,恰逢清明时节,要严禁违规土葬行为,从源头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修茸、刷新旧坟行为。要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塔)建设和管理,实行骨灰有序流动,规范骨灰管理,防止骨灰“二重葬”。着力引导农村丧葬新风,提倡文明、环保、节俭的新风俗,增强造福子孙后代的责任意识,为后世留下一方清山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