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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区房管局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考核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把年度考核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年终工作总结等结合起来,在考核小组指导下,依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监察室和财务科负责实施,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部门考核内容:根据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制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范等责任制进行考核,各部门需事先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制订报表,由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结合部门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是否达到标准。
(二)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考察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能:主要是考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主要是考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和对待人民群众态度的精神;绩:主要是考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对照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是否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任务;廉:不吃、拿、卡、要,廉政服务。
(三)确定优秀等次比例。
⒈凡机关、事业单位去年以来,被省、地(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或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的,其优秀等次的人数,可以占该部门、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⒉凡有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该部门、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二。
⒊其他情况的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百分之十五以内。
(四)确定考核范围、对象
⒈对股级(含股级)以下干部和工勤人员进行考核。
⒉当年退休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⒊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⒋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⒌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等次。
⒍因公致残、致伤,或患严重疾病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其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⒎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⒏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五)确定考评等次:绩效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2010年度考核工作从2011年1月3日开始至2011年1月28日前结束,各单位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考核,确保按时完成考核任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⒈2011年1月3日-7日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考核方案,上报优秀等次指标使用申报表,动员部署组织学习考核文件。
⒉2011年1月10日-24日写部门总结、制订报表及个人总结,填好考核登记表,进行相互评议,各部门负责人在“直接领导评价意见”栏写出评语,写明绩效考评等次及年度考核等次,送交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⒊2011年1月26日前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进行复议,被考核人在“被考核人意见”栏写明意见并签名,交考核领导小组。
⒋2011年1月28日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含年度考核总结、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登记表)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区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